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给大家开了个新闻发布会,把这三年来打击新型毒品犯罪的情况好好说了一通,还讲了几个典型的例子。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的副庭长李晓光特地讲了一件事,就是最近大家挺关心的:病人或者家属把看病剩下的麻精药品转卖给别人,这到底算不算违法?李晓光把这个裁判边界和核心原则都给大家讲明白了。麻精药品是国家管得很严的特殊药,治病确实管用,但它也有毒瘾这个属性。有些人不懂法律或者觉得处理剩下的药麻烦,就在网上或者病友群里卖,结果不小心违法了,让人挺心疼的。这种案子往往是情理和法理搅和在一起的,社会关注度特别高,要求我们法官判得更仔细。为了让法律用得准,最高法强调了两点:第一是区别对待。如果知道对方是吸毒或者贩毒的人,还把药卖给他,那就是妥妥的贩卖毒品罪,必须严惩不贷。但如果只是在病友圈子里卖一点,数量不多,而且当事人自己也没什么恶意,那就不能简单地当成毒品犯罪来处理。第二是看证据。法官必须把证据审查得很细很全。关键是看这个人心里到底想不想卖毒品。只有证据确凿能证明他有这个故意还真动手卖了,才能定这个罪;要是证据不够充分说明他想贩毒,那就不能这么定;要是其他方面犯法了,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李晓光还分析说,现在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之一就是正规的回收渠道不通畅、不方便。有些人不知道怎么处理或者觉得太麻烦才走了歪路。所以要从根本上减少这种事,就得靠相关部门一起想办法建立好的回收机制,还要多宣传教育,让大家主动把剩下的药上交。 这次发布会还提醒大家:麻精药品必须听医生的话按量吃,绝对不能多吃或者乱用。剩下的药属于特殊医疗废物,得去医院或者指定药店处理掉。千万别因为一时图省事或者贪点小便宜就卖给别人。 最高法这次把涉麻精药品案件的裁判标准讲清楚了,就是司法机关在积极回应社会的担心、细化法律适用、真正为了老百姓好。强调“区别对待”和“证据裁判”这两个原则,既表明了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也对那些情节轻微、没什么坏心眼的行为给了合理的对待。这有助于大家正确认识麻精药品既是药也是毒的双重性质。 同时把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社会治理环节,推动药品回收管理等源头性措施完善起来,展示了司法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积极作为。对防范风险、保护老百姓健康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