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期间人流、车流、物流高度叠加,运输需求集中释放,路网承载压力明显上升。
与此同时,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以及货车重载出行频率增加,一旦管理出现薄弱环节,易诱发拥堵、事故和运输市场秩序波动。
如何在保通保畅与严管严查之间实现平衡,考验着城市综合治理能力。
针对春运道路运行特点,淄博市以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回应群众关切,把风险隐患化解在早、处置在小。
从问题表现看,春运道路安全主要集中在三类矛盾:一是部分国省干线和县乡道路沿线占道经营、临停装卸等行为易造成通行受阻,影响应急处置效率;二是标志标线不清、交安设施缺失、应急物资配备不完善等“细小缺口”,在车流高峰时可能放大为安全风险;三是“两客一危”以及货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隐蔽性强、危害性大,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问题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也直接推高事故概率。
对这些问题的治理,既需要高强度执法震慑,也需要部门间信息共享与协同处置。
从原因分析看,春运期间道路风险增大并非单一因素所致。
其一,节前返乡、节后返程与民生物资、生产物资运输叠加,交通运行呈现“短时峰值、高密度集聚”的典型特征;其二,部分经营主体存在侥幸心理,为追求效率和利润,易出现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违规载客等行为;其三,道路环境因素具有累积效应,平时不显眼的设施缺陷和管理盲区,在高流量条件下更易触发拥堵与事故链条。
针对这些成因,单部门、碎片化治理难以形成闭环,需要交通执法、公安交管、公路管养等多方同题共答。
基于上述研判,1月27日至29日,淄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牵头,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及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
行动一方面突出普通公路保通保畅,探索“车巡+步巡+视巡”组合巡查方式,紧盯国省干线及重点县乡道路,集中整治占道经营等影响通行秩序的行为,同步核查应急物资配备与完好情况,推动对标志标线不清、交安设施不全等隐患及时整改,着力把路面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另一方面围绕“两客一危”等重点领域,区县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会同公安交管部门,聚焦重点收费站和重点路段,对危化品运输、客运车辆、出租汽车等开展检查,严查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春运运输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从行动成效看,数据体现出联合治理的力度与精度。
行动期间,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出动人员221人次、执法车辆89辆次;公安交管部门出动人员176人次、执法车辆38辆次;公路事业机构出动人员149人次、作业车辆52辆次。
共整治占道经营行为47起,排查整改公路运营隐患2处、道路交通隐患1处;累计检查危化品运输车辆29辆次、客运车辆31辆次、出租汽车28辆次。
查处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29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43起,并对部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纠正与免罚处理,既保持执法刚性,也体现治理温度。
通过“查处+整改+教育”的组合拳,执法重点从单纯处罚延伸到风险治理和秩序维护。
从影响评估看,此次行动的意义不仅在于短期整治,更在于提升春运整体保障能力。
其一,联合执法强化了路面管控密度,提升对高风险车辆和高风险路段的识别处置效率,有助于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其二,对占道经营、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问题的集中治理,有利于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维护合法经营主体权益;其三,公路隐患排查整改与应急物资核查同步推进,为突发事件处置预留空间,提高路网韧性。
综合来看,部门协同将分散的监管资源转化为一体化治理能力,为春运安全顺畅运行提供了更稳固的制度与执行支撑。
面向下一步,对策重点在于把集中行动形成的经验转化为常态机制。
一是持续深化联勤联动,围绕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车辆动态调配力量,提升执法针对性;二是加强隐患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复核验收,防止“发现了但没改到位”;三是强化源头治理与宣传引导,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车辆动态监控、驾驶员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四是统筹执法力度与服务温度,对轻微违法依法规范处置,推动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延伸,形成共治共享的春运保障格局。
前景判断上,随着春运进入高峰期,路网运行将呈现波动性和不确定性并存的特点,局部拥堵、恶劣天气叠加等因素仍可能带来新的挑战。
保持严管态势、强化部门信息互通、提升快速处置能力,将是确保安全底线和畅通目标的关键。
通过持续的联合执法与精细化治理,城市交通运行的安全韧性有望进一步增强,群众出行获得感也将随之提升。
春运不仅是交通系统的年度大考,更是社会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
淄博市通过部门协同、科技支撑的联合执法模式,既筑牢了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也为完善现代交通治理体系提供了实践样本。
随着春节临近,如何将临时性整治转化为常态化机制,仍需各地在制度创新和技术应用上持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