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劳代偿”模式让违法者变成了“修复者”

2021年到2025年期间,何某和黎某多次在东江湖禁渔区非法捕捞,并把这些水产品拿去卖掉。他们的行为违反了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对东江湖的生态系统造成了损害。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协同处理了这个案子。他们发现何某和黎某家庭经济困难,身体也不好,根本没能力承担数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如果硬判他们赔钱,可能因为他们没钱付而执行不下去,受损的环境也得不到修复。 资兴市法检两院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想办法让违法者负起责任。他们引入了“以劳代偿”的修复方案。法院让何某和黎某跟白廊镇杨林村委会签协议,通过做公益劳动来代替赔偿。根据协议,两个人定期在东江湖沿岸清理垃圾、宣传禁渔政策等。村委会负责监督他们的劳动过程。这个办法把经济赔偿变成了实际的修复行动。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廖阳威说,“以劳代偿”模式有很多好处。一方面确保了司法裁判的强制力,另一方面考虑到了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给他们留了基本生活保障。廖阳威还指出,这个模式让违法者变成了“修复者”和“宣传者”,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 资兴的探索是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东江湖是重要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它很重要。这次实践不仅解决了个案执行难题,还丰富了生态修复的方式。这表明严格的保护和灵活的司法实践可以结合在一起。 我国的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不断深化,各地都在探索“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资兴的做法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未来在大气、水、土壤等更多领域持续探索这种兼具力度与温度的司法模式,能为美丽中国画卷贡献更多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