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王玉琴律师跟你聊长春那个路虎1 分钟内别停奔驰8次导致追尾的事儿

济南王玉琴律师跟你聊一聊长春那个路虎1分钟内别停奔驰8次导致追尾的事儿。警方一开始觉得这事儿没啥大不了,就说“没有违法事实”,后来案子反转了,市局又把原来的决定给撤了,正式立案了,这事儿在网上闹得挺火。咱们就借着这个案子,把大家最关心的3个法律问题给讲透,也给大伙指条明路该怎么维权。首先,什么是法律上的“违法事实”?很多人觉得没撞死人、没重伤就不算违法,这是错的。刑事上的违法事实,主要看行为人有没有做出刑法规定的那些事儿,而且这事儿得能让人受罚。就拿这次路虎别车来说,在公共道路上畅通无阻的情况下,1分钟内连续8次急刹别停别人,这就完全符合《刑法》里的危险驾驶罪。这行为不光危险还造成了追尾和十几万的损失,肯定是实打实的违法事实,根本不是啥“犯罪事实轻微”。 怎么判断有没有违法事实?这不能光靠想当然,得看证据。宝马车的车主有全程录像、交警的出警意见还有定损单这些实打实的东西证明有事儿。公安机关要想说明白“没有违法事实”,就得拿出过硬的证据去推翻这些客观事实才行。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时间把行车记录仪、监控录像、出警记录还有鉴定报告这些都备份好保存下来,这是维权的根本也是后续立案的关键证据。 公安要是说“没违法事实”不给立案,咱手里头也有4条路可以走。收到那个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后7天内,先去找做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刑事复议,这是内部纠错的第一步。要是复议被驳回了还有7天时间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这是公安内部最后的纠错机会。要是这两套流程都走不通还能找检察院来监督立案呢。当事人可以去同级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检察院会逼着公安机关给出不立案的理由,如果理由站不住脚就会直接通知他们立案。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直接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对于那些证据确凿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要是不立案当事人就可以自己去法院告他们了。 这次案子的反转正好说明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纠错功能挺管用的。路怒别车可不是闹着玩的小事儿,很可能就是犯法了;而面对公安不立案的决定也不用慌神,咱们就按法定的救济途径走就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我是王玉琴律师,在济南干了17年刑事辩护这块儿了专门处理这些案子。要是你在济南遇上了立案或者是被拒绝立案维权方面的麻烦事儿随时都能找我聊聊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