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的高峰期,也是安全风险较为集中的时段。泰安市公安机关近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据统计,1月15日至31日期间,警方共查处5起案件,涉及非法运输、储存、销售以及在禁放区违规燃放等情形。其中,路某因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并通过网络渠道非法售卖被刑事拘留;马某力、董某锋等人因非法买卖、运输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郭某光因在仓库违规储存大量烟花爆竹被查获;魏某因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被处以罚款。此类案件频发有其原因:部分商家受利益驱动,通过隐蔽渠道规避监管;个别群众对禁放规定了解不够,仍存侥幸心理;同时,网络交易的隐蔽性也给非法买卖提供了便利。这些行为既扰乱市场秩序,也带来现实安全隐患。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未经许可的储存、运输一旦管理不当,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针对上述情况,泰安警方同步推进多项措施: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把关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会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依托大数据排查网络非法交易线索;并通过社区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法律专家表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涉及的违法行为设定了处罚标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展望未来,随着监管手段迭代和执法持续加力,涉烟花爆竹非法行为的空间将深入收缩。但要从源头降低风险,仍需多方共同发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平台加强交易审核与风险提示,公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和燃放要求,形成共治合力,减少安全隐患。
节日氛围离不开安全保障。烟花爆竹承载民俗情感,但其危险属性决定了必须依法经营、规范运输、严格储存、依规燃放。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是对公共安全负责,也是对每个家庭平安负责。把侥幸心理止于规则之内,把安全意识落实到日常行动中,才能让年味更温暖、城市更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