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安乐死能不能合法化,基层医生刘贵芳最有发言权了,她见过太多绝症病人的煎熬:癌症晚期的人疼得睡不着觉,高位截瘫的人没了活的念头,老人们也怕给子女添麻烦硬撑着。她在两会那会儿就替大伙儿呼吁,觉得活着是权利,死了也该是权利,病人有权挑个不那么受罪的方式走,也是在给自己保留最后的体面。咱国家对安乐死其实早有需求:每年去世的人里头,有10%是在特别疼的时候走的;问了71.6%的绝症患者,要是治不好还遭罪,都会愿意选择安乐死;2020年癌症死亡率比2015年涨了28.4%,加上老龄化厉害(60岁以上的占了18.7%),没法治的病人也越来越多。这些数据背后,不光是家里“因病返贫”的压力,更是病人“有尊严地走”的念想。 从1988年妇产科专家严仁英、儿科专家胡亚美第一次写建议,到1994年广东有32名代表联名上书,1995年170位代表递交了4份提案,2003年神经外科专家王忠诚提议在北京试试,2019年李杰、马一德建议写进民法典,这34年下来有几百个代表都在推这事儿,核心想法都是“保护人的最后尊严”。马一德想过条文细则: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写书面申请,相关部门查完了让正规医院来做,还能随时反悔。李培根院士也直白地说自己以后也想选安乐死,觉得立法能把这事管好。现在全球像荷兰、新西兰这些国家都已经让安乐死合法了,新西兰规定得特别严:得是18岁以上的本地人、得是那种绝症活不过半年的、身体机能变差了、疼得受不了、脑子清醒能做决定、还得有2位医生通过才行。但就算这样也有人觉得不行——荷兰有位74岁的阿尔茨海默症患者在打针的时候挣扎了起来,这就让大家对病人到底是不是真心想这么做有了质疑。 这也反映出咱们国内面临的难处:病人的心思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会不会被家里人逼着让步);医生能不能过心里这道坎儿(从“救命”变成“帮忙死”的转变);医疗技术能不能跟得上(万一误诊了或者新药出来了怎么办)。因为这些难题没解决好,所以安乐死一直没落地。不过想让病人少受罪的想法一直没断。现在临床上安宁疗护成了更实际的办法:末期病人要注意护理皮肤、勤翻身、贴上溃疡贴防褥疮;医护人员得盯着疼不疼,及时开药缓解;病房里的味儿要控制好、多通风帮忙洗澡;家属也得给点劲儿配合医生照顾生活和心情。虽然这些法子代替不了安乐死,但起码能让病人在最后那段路上少遭点罪、多睡会儿安稳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