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对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的请示给予了批复,给北京市开展互联网诊疗首诊试点工作开了绿灯。此次试点旨在利用信息技术缓解北京市的医疗压力,帮助外地患者获取医疗资源。根据批复内容,试点工作将依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开展儿童生长发育、儿童营养以及儿童皮肤疾病方面的互联网诊疗首诊服务。此次批复同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要求,包括落实监管责任、将互联网诊疗纳入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管理、明确终止条件、强化患者个人信息保护和医疗数据管理,以及制定负性事件处置预案等。具体而言,试点工作将把监管平台发挥最大作用,确保医疗机构的执业信息、人员资质、诊疗数据和活动过程都能全程留痕和追溯。还需要将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到质量控制体系中去,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来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和网络数据安全。另外,试点医院和医务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且医师在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时要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一定年限的临床经验。还需要确保有监护人陪伴患儿进行互联网首诊服务。 针对患者病情变化或不适宜互联网诊疗的情况时,接诊医师应当立即终止服务并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这一次试点时间为一年,从2026年1月开始直到2026年12月结束。期间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定期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报告工作进展。 (总台央视记者 杨阳 史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