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给我们听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这次大会上给大家介绍了几个新进展。这次报告提到了我国法院积极参与全球治理。2025年12月,第80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一个叫《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的公约。这个公约里的规则都是中国法院通过实际审判积累出来的经验。这次规则创新给所有运输方式都赋予了“可转让性”,比如中欧班列和“一带一路”的跨境多式联运,解决了这些贸易中的融资和控货难题。 同时,中国法院也在跟140多个国家还有20多个国际或区域性组织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和合作。这次报告还提到了中国民商事判决已经被很多国家的法院承认和执行。比如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德国、新西兰、韩国、新加坡、荷兰、以色列、加拿大和意大利这些国家的法院。 除了这些,中国法院还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就是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海事公约。它在这次报告中被提及并正式生效了。另外,中国法院还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推送了案例。这些案例累计达到180个,被收录进这些机构的数据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