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立法会完成国家安全委员会法案审议 健全维护国安法律体系迈出关键一步

澳门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13日宣布完成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法律草案的审议。这部法案通过明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职责、组织构成和运行机制,为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审议中,委员会重点审视法案的可行性和规范性。针对行政长官无法履职的情况,法案新增条款确保国家安全工作不中断。司法程序上,涉及国家安全的诉讼需经法官许可才能由代理人参与,说明了对国家安全的重视。 财政监管方面,每笔支出需行政长官审批,国安委秘书长定期向行政长官提交开支记录。特区政府每年向立法会提交财务报告,确保资金使用透明。这个设计既满足国家安全工作的特殊需求,也符合公共财政管理规范。 从立法进程看,法案经过严谨的法定程序:2月2日行政会讨论通过,2月10日获立法会一般性通过。此次细则审议后,法案将进入最后表决阶段。 分析人士认为,澳门通过完善国安委制度,既是贯彻中央全面管治权的体现,也是特区依法施政的重要举措。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这部法案有助于提升特区防范风险能力,为"爱国者治澳"原则提供制度支撑。法案实施后,将建立更高效的国家安全决策机制,深入筑牢特区安全防线。

维护国家安全是澳门长治久安的根本前提,也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以法治方式完善国安委制度,既是对宪制责任的落实,也是对治理能力的提升。随着法案进入最后立法程序,各界期待在依法规范、有效监督和稳妥执行的共同作用下,澳门能够在更加安全的护航下实现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