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新传播形态扩张与文物基数扩大,对治理能力提出新要求。 进入移动互联网深度普及阶段,短视频、直播等成为公众获取信息与文化消费的重要入口,文化表达从专业机构主导逐步走向更广泛的社会参与。此外,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推进带来文物资源“家底”继续明晰,不可移动文物数量多、分布广、环境复杂,安全风险点增多。传播端与保护端双重变化叠加,使文化建设面临“如何更好传播、如何更严守底线”的共同课题。 原因——技术重塑生产与传播逻辑,但制度与供给体系仍需跟进完善。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教授张颐武认为,新技术正从生产方式、美学形态、传播路径各方面改变文艺生态。算法分发机制一方面提升了内容触达效率,打破传统“线性播出”的单向链条,形成“个性化推荐+社交扩散”的传播结构;另一方面也带来内容混杂、低质内容挤占流量等治理难题。部分优质知识与文化内容缺乏统筹规划,专门人才和专业化生产能力相对不足,影响了优质供给的稳定输出。 文物保护领域,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梅亦指出,传统依靠人工巡查的方式在覆盖范围、预警时效和成本控制上均面临掣肘,尤其对偏远地区、复杂地形区域以及隐蔽性违法行为,存在发现难、取证难、处置慢等短板。近年来卫星遥感执法监测、无人机巡查、数字地形模型等手段快速发展,但在全国尺度推广应用仍需要统一技术标准、明确流程规范、完善分级责任体系,以避免“数据能看见、机制跟不上”的落差。 影响——技术既可能放大优质文化供给,也可能放大风险与噪声。 在文化传播层面,算法的“精准匹配”能力为新大众文艺提供了更广阔舞台。来自乡村与基层的创作者以真实视角呈现日常生活,有助于增进城乡理解、拓展公共文化叙事空间;传统文化、国风美学等内容借助平台出海,成为国际受众理解中国的一种通道。同时,如果平台导向失衡、规则不清,低俗内容与虚假信息也可能借助流量机制加速扩散,影响网络文化生态与青少年价值塑造。 在文物安全层面,科技手段带来的变化更为直接:遥感监测与多源数据融合可以突破地形限制,实现对违法建设、开挖占地等行为的快速识别,对遗址形变、滑坡沉降等风险进行早期预警,有助于提升执法震慑力与治理精准度。但若缺少统一标准与联动机制,数据共享不畅、处置链条不闭环,仍可能出现“发现了却管不住、预警了却来不及”的治理空转。 对策——以内容供给与治理体系“双提升”回应新阶段需求。 围绕网络文化建设,张颐武建议进一步引导流量向优质内容倾斜,鼓励专家学者、科研人员在短视频平台开展科普传播,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和公共知识更均衡触达,特别是覆盖师资相对薄弱地区;同时完善统一的行业规范与创作准则,强化平台主体责任与行业自律,推动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更加顺畅,以规则明确边界、以技术优化导向、以专业提升质量,形成良性循环。 围绕文物安全治理,梅亦提出加快推进卫星遥感技术在全国文物保护监测中的规模化应用,尽早实现全域监管“无死角”、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执法督察“精准高效”。具体而言,应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遥感监测技术标准、图斑判定标准和工作流程,聚焦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与地质灾害、风化侵蚀、水体变化、植被侵扰等重点风险;在省级层面加快完成文物保护单位对应的边界矢量化落图,提高监测精度与可操作性。更关键的是,构建“全国统筹、省负总责、分级负责”的常态化监测机制,逐步将监测范围延伸至省保、市县保及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并结合大遗址、线性文化遗产等开展专项监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闭环治理模式。 前景——从“技术工具”走向“治理能力”,为文旅高质量发展夯实底座。 面向“十五五”,技术在文化领域的价值将更突出地体现为治理体系与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一上,文化传播应从“流量扩张”转向“质量供给”,推动知识传播、文化传承与国际传播协同发力;另一方面,文物保护应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以数据驱动的常态化监管提升底线守护能力。随着平台责任意识增强、监管协同机制完善、标准体系加快落地,技术有望更好服务于优质内容生产、文化遗产保护与文旅产业创新,形成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科技创新正成为推动文化和文物保护发展的重要力量。无论是优化文化传播还是构建文物防护网络,科技都发挥着关键作用。未来需要更完善制度框架,加强部门协作,在鼓励创新的同时防范风险,让科技真正成为文化自信和文物保护的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