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医保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截至2024年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约13.27亿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9.47亿人,参保率稳定95%以上。此成就充分说明了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广度和制度优势。然而,在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的同时,医保制度的运行质量和可持续性面临新的挑战。 当前城乡居民医保存在的主要问题值得关注。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曾指出,部分群众难以在常住地实现参保,居民医保筹资机制还需更完善。更为突出的是,参保群众连续参保缺乏有效激励,中断参保也缺乏必要制约,导致参保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足。此外,基层工作人员掌握未参保人员数据不够准确,一些群众对医保的共济性质、保障功能和风险防范作用认识不足,这些因素都制约了医保制度效能的利用。 为了增强医保制度的吸引力和保障力度,国家在财政投入上持续加大力度。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670元,这是财政补助标准的又一次重要提升。此外,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体现了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互利共赢的原则。 为了巩固全民参保成果,近年来全国多地进行了积极探索。各地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激励连续参保:一是提高住院报销比例,二是提升门诊和急诊最高支付限额。这些地方实践为全国层面的制度设计提供了有益借鉴。 202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全国层面明确了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的具体内容。该指导意见建立了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形成了"胡萝卜加大棒"的激励约束体系。 激励机制上,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这一设计充分体现了对长期参保者的奖励,鼓励群众保持参保的连续性。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这既是对健康生活方式的认可,也是对医保基金的有效利用。 约束机制方面,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可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这对中断参保行为形成了必要的制约。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这一措施有助于防止"临时抱佛脚"式的参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 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要稳步提高医保基金在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比例。这一要求既是对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的支持,也是推进分级诊疗、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通过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保基金使用比例,可以引导参保群众更多地在基层就医,减轻大医院压力,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这若干政策调整的深层逻辑在于,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在扩大覆盖面的基础上,提升参保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既能鼓励群众主动参保、持续参保,又能防止制度被滥用,从而实现医保基金的科学管理和高效使用。
城乡居民医保长效机制的建立,标志着我国社保体系从"广覆盖"迈向"高质量"。面对人口流动和老龄化挑战,这个制度创新既筑牢了健康防线,也为医保可持续发展探索出新路径。未来还需加强数据互联互通,确保改革红利精准惠及每个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