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3月23日这天,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让大家少受点还贷的苦,推出了一个特别的业务,就是让市民把按月提取的公积金拿去还商业贷款。这个业务是给那些正在还房贷或者配偶也在还房贷的人准备的。不过想要办这个手续,得满足几个条件:第一是得正处在还商贷的阶段,第二是你在当地的公积金中心不能还有没还清的贷款,第三是账户得是正常的状态,里面至少还得留着3个月的缴存额。另外,夫妻双方可以一起签协议,也可以让配偶一个人去办。 办理的步骤是这样的:你先去放款的银行授权中心查一下自己的贷款信息,然后拿着身份证、结婚证之类的材料去公积金中心的窗口签一份委托协议。审核通过了以后,下个月开始就会每个月直接从你的公积金账户里扣钱转进银行指定的账户里用来还房贷。要是账户里钱不够扣当月的数额了,这次就不扣了。等到下个月钱存够了才会接着扣,中间停了的那几个月差的数是不会补回来的。 如果夫妻俩一起签的合同,钱不够先扣借款人的,要是借款人账户里还不够就扣配偶的。要注意的是一个人只能选一笔商贷来办这个业务。在你办理协议的这一年里不能再申请别的提取业务了。要是家里情况变了或者联系方式改了,得赶紧去办变更手续或者解约。现在这个业务只支持疆内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还有建设银行发放的贷款。 中心的负责人说这是公积金提取的一种方式,不是中心帮你还钱。借款人还是得自己盯着卡里的余额保证够还贷款。如果因为钱不够没还上导致逾期了,责任还得自己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