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当年徐光宇在《人民的名义》里把那个“程度局长”演火了,谁能想到他后来竟然因为一次免费商演给赔进去了36万元。事情还得从2018年说起,徐光宇去北京一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剪彩站台,对方特别感谢他就把10%的股份送给了他。但这事儿挺怪的,他既没出钱也没管过事儿,连财务报表都没看过,就被人家当成股东登记在册了。 五年之后的2020年5月,有个叫宫某的债权人拿着21万的欠条去法院起诉那家公司,结果因为公司没财产执行不了。五年过去了到了2020年5月,宫某又把徐光宇给告了,要求他在没出资的那30万元范围内赔钱,利息和滞纳金算下来一共要给36万多块钱。直到徐光宇接到法院传票看到账户被冻结了,他才惊觉自己背上了这么大一笔债。 这家公司注册资本本来是300万元,徐光宇占10%也就是30万元。律师解释说法律规定得很明白:只要名字在股东表里挂着,不管实没实缴钱也不管干没干活,只要公司还不起债债权人就能找你还钱。也就是说法律不认钱只认人。这次的教训告诉我们,那些天上掉馅饼一样的免费股权往往都是陷阱。比如代持协议或者挂名股东的身份都很危险,抹不开面子随便接股份很可能最后变成了人情债自己还。 承办律师还提醒大伙儿一个事儿:公司现在还活着还有44万多到期债权没收回呢,“公司活得好好的完全有能力清偿债务”,但宫某为什么还要把目标对准徐光宇呢?主要还是因为三年诉讼时效已经过了没法再找公司麻烦了。其实演艺圈里也有不少这样的倒霉蛋儿呢!因为有人情世故或者想借名气去凑个人场儿,顺手就把股份领了去挂个名。 结果等到公司出事了他们才发现自己成了股东身份就像身份证复印件一样随时能被拿来办贷款背责任。所以记住一句话:股权绝对不是白捡的馅饼啊!签字之前一定要先问自己一句:我准备好承担这份“免费”的责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