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那边啊,有个大怪事。2月1日那天上午10点多,有个叫夏某的77岁老汉,路过觅儿寺镇某个工地,看见路边堆着摄像头、警示牌和安全锥筒,心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想把这些东西拉回家去卖了换零花钱。2月2日早上,工地负责人慌慌张张跑到觅儿寺派出所报案,说工地的安防设施都不翼而飞了。警察一接到电话就马上赶到了现场。可这地方特别偏僻,加上嫌疑人作案时专挑没监控的地方下手,一开始警察也没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但民警们坚信“只要做了坏事,肯定会留下痕迹”。于是他们扩大了排查范围,结果还真在监控里看到了一个可疑的人。那是一个开黑色小拖车的男子,他去的时候车是空的,回来的时候车上却堆满了东西。夏某某是怎么露出马脚的呢?原来他开车出去拉柴禾的时候,正好路过了那个工地。看见这些东西放在路边没人管,夏某某一时贪心就把它们全都装上车拉走了。民警后来顺藤摸瓜找到了他的家。 当警察去敲门的时候,屋里的东西还没来得及卖呢,整整齐齐码放在那儿呢。面对这么多证据,夏某某也没法抵赖,老老实实承认了自己偷东西的事。到了2月1日案发当天上午10点多,他正准备出门捡柴火呢。现在警察不仅把被盗的东西都还给了工地,还把夏某某给抓起来了。这事儿告诉咱们一个道理:千万别以为偷点小东西就没人管,伸手肯定是会被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