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与网信办联合发布新规 规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

近年来,网络交易平台促进消费、带动就业、提升流通效率上作用突出,但平台规则“看不见、读不懂、改得快”、算法定价不透明、收费项目繁杂等问题也屡有出现。一些消费者反映,同一商品或服务会因用户画像、消费习惯不同而出现差异化报价;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则遭遇被动参加促销、被收取名目繁多费用、纠纷处理规则偏向平台等困扰。这些现象不仅损害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会扰乱公平竞争秩序,影响平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从原因看,一是平台规则具有预先拟定、普遍适用的特征,信息不对称客观存,经营者和消费者往往处于“被动接受”状态;二是平台凭借数据与技术优势,在流量分发、排序展示、定价策略、售后裁量等环节更易形成强势地位,若缺少清晰边界与外部约束,规则滥用风险上升;三是平台业态演进快,直播、社交等新型服务与交易深度融合,规则体系更为复杂,若规则制定与修改缺少充分沟通,且缺少可检索、可追溯机制,权益保护难度随之增加。 针对上述问题,《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以规范“平台规则”为切入点,明确监管要求与行为底线。办法强调平台经营者制定、修改和执行规则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公序良俗;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侵害交易各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围绕社会关注的重点,办法明确提出: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活动作出不合理限制,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合理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不得利用规则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平台责任、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不得实施“大数据杀熟”;在提供会员服务时,不得单上随意变更规则损害会员权益。同时,办法还明确平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防止以不正当方式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程序层面,办法突出“看得见、找得到、能表达”的治理导向:要求平台在网站、应用程序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规则或链接标识,方便经营者和消费者完整阅览、下载;要求规则表述清晰明了,并对收费、争议解决等重大利害条款作显著提示,保障知情权;要求在规则展示页面设置检索功能,提高查阅效率;对规则制定、修改提出公开征求意见要求,预留必要时间并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各方能够充分表达意见。程序透明与权利救济机制的加强,有助于减少“暗箱条款”,降低争议发生概率,提升规则的可预期性与稳定性。 从影响看,办法实施将推动平台治理从“技术驱动”向“规则约束与责任落实并重”转变。一上,有助于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推动平台收费、会员服务、纠纷处置、个人信息保护各上形成更清晰的合规边界,减少侵权与争议;另一方面,有利于改善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环境,稳定预期、增强信心,促使经营者将更多资源投入产品与服务质量提升;同时,通过遏制低价倾销式竞争和不透明差异化定价等行为,将促进形成更公平的竞争生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释放更可持续的消费潜力。 面向落地见效,关键在于各方共同发力、形成闭环。监管部门应加强规则合规审查与执法协同,围绕典型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和案例指导,提高违法成本,形成震慑;平台经营者应对照办法开展规则“体检”,对收费项目、促销活动、会员权益、争议解决等条款进行梳理优化,完善规则变更评估、告知与留痕机制,提升算法和定价对应的环节的透明度与可解释性;平台内经营者与消费者也应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善用投诉举报、纠纷解决渠道,通过意见反馈机制推动规则改进。行业层面可探索建立更细化的自律规范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 从前景判断看,随着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平台规则将更加强调公开透明、权责对等与公平竞争,平台经济发展重心也将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可以预期,未来平台在会员服务、差异化定价、促销定价、争议处理等领域的合规要求将继续细化,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责任落实也将持续加强。在规则清晰、边界明确的基础上,创新空间将更稳固,竞争更趋良性,消费者与经营者的获得感也有望提高。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平台经济监管迈入更重规则透明与责任落实的新阶段;这部办法既回应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实关切,也为维护市场秩序、引导平台规范经营提供了更明确的依据。随着办法落地实施,平台经济将在更规范、透明、公平的框架下运行,有利于更好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并为行业长期健康发展打下基础。随着制度约束与治理能力同步完善,我国平台经济有望进入更加成熟、理性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