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这地儿啊,用法律给孩子们铺了条成长的道。六一特辑里头,“六一国际儿童节”不光是给礼物、搞欢乐,其实也是在提醒咱们,孩子要长大,法律这把无形的伞少不了。深圳这人敢为人先,把“保护”写进了制度,也写进了大伙儿的日常,更是给不少孩子留下了深刻的记忆。检察院的老大直接进了直播间,把“未检”的故事讲给全市的人听。这可不是空口白话,是深圳检察官的干活。节目里一直讲要细心呵护受害者,用爱心点亮孩子的希望;节目外头,法律保护也从纸上走到了街头巷尾。 政法系统把法治课搬到了校园里,还给社区建了心理辅导室。孩子在“春蕾”课堂上学会了怎么拒绝坏人,在“童”行路上总能遇见法律的绿灯。那条看着冷冰冰的条款,志愿者们都给翻成了孩子们爱听的话,再塞到他们手里。成年人非要过儿童节,违法吗?不违法。《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就规定不满14岁的放假一天,大人不放假也没事儿。 复习一下《未成年人保护法》,把权利都装进口袋里吧。总则第一条说的是要保护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第二条把未成年人定义成未满十八的公民;第三条保障了生存权、发展权啥的;第四条要坚持最有利的原则;第五条说的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都得管;第六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第七条讲的是父母的监护职责;第八条和第九条是政府得把工作纳入规划和建立机制;第十条列举了很多组织的责任;第十一条说了谁都能劝阻制止;第十二条是鼓励科学研究;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是关于统计和表彰奖励的事儿。 最后说句心里话,法律不是锁链,是照亮路的灯塔;深圳也不是终点,是大家学习的样板。等童声再响起来的时候,希望每个孩子都能在安全健康的环境里成长,把天真写进诗里,把成长变成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