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政局和税务局都要缴地方教育附加费了

最新通知,关注这一条!天津财政还有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都发了文件,3月16日出台了新规定。这下可好了,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还有个人们,都要缴地方教育附加费了。按实际缴纳税额的2%算,你想怎么减免都不行。这次出台规定,天津市财政局和天津市税务局也是希望能切实执行教育费用的管理工作。按规定把这个费用划入同级财政预算里面实行“收支两条线”,具体缴库办法按照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制定的相关规定去执行。这次规定要求跟增值税、消费税一起交,征收管理按国家还有天津市的相关政策规定办理。说真的,每个部门都有职责分工啊。虽然财政部门、教育部门负责管理使用工作,但是税务机关才是直接负责征收工作的。另外一项需要注意是,这次规定明确不得擅自减征或者免征地方教育附加。这可是国家的基金项目啊,钱要用在教育事业发展上。大家还是要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去做,别给自己找麻烦。还有这个钱还得要接受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呢。一旦发现问题还得整改到位才行。这次通知里就说了国务院和财政部有要求。所以大家要注意这个通知是从3月16日开始实施了,有效期五年。想了解更多详情可以去天津市财政局网站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