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在成都》

李白早早就写下了“大鹏”一词,可惜飞得太高反而没法着地;杜甫则把自己装进“群山”之中。在山河动荡、百姓困苦的时候,他的诗便成了一面镜子,敲响了一声警钟,更是一剂良药。清代诗人叶燮曾说,杜诗之所以至高无上,就是因为诗句里带着元气。那些穷困潦倒的人可能很快被历史遗忘,但用生命去写诗的人,最终会被诗本身重新点燃。在六一儿童节前夕,天府二小的孩子们唱起了《杜甫在成都》,虽然歌声稚嫩却很坚定——原来最好的纪念方式不是立碑塑像,而是把诗背在身上、把爱写进人间。于是杜甫依旧还是少年:十五岁爬树摘枣的笑声、泰山之巅的豪情、石壕村夜哭的悲愤、春夜喜雨的温柔……这些画面都在纸上活着、在路上继续生长。 杜甫的一生只做过芝草本尉、检校工部员外郎之类的小官;晚年漂泊在湘鄂地区,最后病死在小舟上。按照世俗标准来看,他是彻头彻尾的失败者——既没有封侯拜相,也没有千金家财。不过《旧唐书》为他立传,《资治通鉴》引他的诗作为证据;宋以后,“诗圣”这个称号就一代一代地传下来了;今天我们看到的唐诗选本里,“杜诗”永远占据最大的篇幅。这是因为诗歌不是勋章,而是能穿越时空的密钥。 战乱还在继续,杜甫带着全家往西走,到四川避难。成都浣花溪畔建起了一座简陋的草堂——那是乱世中的一片桃源。春雨无声无息地来了,“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他屏住呼吸听着:“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野地里云都黑了,江面上只有一条船亮着灯。天亮去看湿漉漉的地方,锦官城的花沉甸甸地开了。这场意料之外的春雨让锦官城一夜之间百花齐放;诗人写风景的笔下其实藏着对老百姓疾苦的关心——好雨不光滋润花朵,也滋润民心;只要君王贤明、天气顺利,百姓自然能迎来“花重锦官城”的春天。正是在这段颠沛流离的日子里,他写下了《蜀相》《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等上百篇佳作,把个人命运和国家兴亡揉进了每一行诗句,“诗史”这个称号就是这么来的。 回长安后杜甫满怀“致君尧舜上”的理想去赶考,却因为李林甫专权而落榜。接下来的十年里他到处献赋、跑权贵的门子,生活还是很清贫。安史之乱爆发后长安沦陷了,京畿地区的老百姓被抓去当兵、收粮食、服劳役,苦不堪言。杜甫把目光从泰山转向了人间:“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老翁翻墙跑了老妇出来看。” 短短四句把兵荒马乱、官凶民苦的残酷现实钉在了纸上。诗人自己也在逃难的人群里面,“独为哭者”——他既哭一家离散也哭盛世不再;而“三吏三别”这组诗就是他用血泪写成的“诗史”。 青年杜甫离开了长安去漫游齐鲁。泰山就在眼前,孔子以前到过这儿说自己“小天下”,他也想看看群山。可惜行程太紧没法登顶就把满腔热血写进了笔端——“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 大自然把所有的神奇秀美都给了这里,阴阳两面把清晨和黄昏分开了。心胸被层层云雾激荡着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归巢的鸟儿。“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短短的八句话把泰山的雄伟、大自然的偏爱、自己的志向都写到了极点。诗人站在山脚心里翻涌着“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的壮志;而“一览众山小”的夸张说法也偷偷埋下了仕途不顺后的孤独愤懑——当理想被现实挡在半山腰的时候诗歌就成了他眺望远方的唯一扶梯。 小时候杜甫家境好得很七岁就能写诗“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可惜那首咏凤凰的诗已经找不到了反倒是一首《百忧集行》让他“熊孩子”的样子一下子跳了出来——“庭前八月梨枣熟一天上树能千回。” 十五岁的他还是像小牛那样壮实像小猴子那样爬树一天能来回上千趟只为抢那几颗甜梨枣。读起来让人忍不住笑却也藏着以后“飘泊南东北”的意思:调皮里藏着对自由和自然的向往而命运却一步步把他推向了山川和百姓的艰难境地。 杜甫(712—770)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祖籍襄阳。他留下来的一千五百多首诗大多收在《杜工部集》里面。因为“尽得古今之体势而兼人人之所独专”所以后人都尊称他为“诗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