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宣判,前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李在明被指控教唆伪证案,一审判他无罪,同案的金镇成被判罚金500万韩元,大概合人民币2.6万元。不过检方没服气,把这事给上诉了。 到了5月7日,法院为了给李在明留出精力搞总统竞选,把他违反《公职选举法》的案子重审时间往后推,原定5月15日开庭,改到了6月18日。这同一天,法院也没闲着,把李在明涉及的大庄洞、慰礼新城建设项目的贪腐案,还有柏岘洞开发案、城南足球俱乐部赞助案这些庭审日期,也都往后延到了6月24日。 到了5月12日,这就更晚了,法院又宣布把李在明的教唆伪证案二审庭审给延期。原因是法院想等他上周末正式登记为总统候选人之后,再重新安排审判的日子。原来法院给这两个案子定的时间是:5月20日和6月3日分别进行开场和最后一场庭审。 回溯到2019年2月,李在明涉嫌找当时京畿道城南市市长金炳亮(已故)的秘书金镇成帮忙。他要求金镇成在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的庭审中,给李在明提供有利的证词。直到2023年10月,这件事才被检方给捅了出来并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