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全国首例ai 幻觉侵权纠纷案

今天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大家堂举行,最高人民法院把工作报告给代表们作了汇报。这次报告提到要给科技创新留一点容错空间,特别给大家讲了一个全国首例AI幻觉侵权纠纷案。这事就是AI提供了错的信息,用户指出来的时候,AI还很理直气壮地说对的,还主动说愿意赔偿10万元。用户不服气,就把AI告到法院。结果杭州互联网法院驳回了用户的索赔要求,明确说AI的承诺不合法,平台已经尽到了义务,不用负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林文学解释说,这不是给AI出错撑腰,而是要把法律责任边界理清楚。他说AI模型在我国法律上不算民事主体,没有行为能力,不能单独做出承诺,也就不用承担责任。平台呢?在界面上也提示了生成内容仅供参考,还采取了措施提高准确性。所以这个案子法院判平台不用担责。还有一点就是AI幻觉是技术发展的局限,法律不能苛求绝对没错误。法院审理新案子时秉持发展中规范、规范中发展的理念。比如汽车上的L2级智能辅助驾驶系统,法院在审理时就把责任划分清楚了:辅助驾驶系统提供者不能替代驾驶人承担法律责任。这样的话既让车企安心研发又提醒驾驶人要自己注意安全驾驶。但是恶意侵权的人就不同了,要坚决打击。报告里还提到一个数控机床技术秘密侵权案,最高人民法院给恶意侵权人及其公司判了3.8亿元的惩罚性赔偿,这是为了保护高端制造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