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想要通过新设一种泛欧公司法律形式,也就是“欧盟公司”(EU Inc.),来搞活创新。这事儿最近被欧委会正式摆上了台面,说是要当1986年就已经在法律上建成的“单一市场”里的第28套制度,好把欧洲企业的竞争力给拉上去。这个“欧盟公司”的提案其实已经被反反复复讨论了好几年,现在终于公之于众了。按照它的规则,初创企业只要连上网页填信息,48小时就能搞定注册手续,收费上限是100欧元,还不需要往公司里投一分钱。从成立到注销整个流程都能在网上走完,像税号这种东西也会自动给办下来。这种机制简化了融资和退出的步骤,用统一的投资文件和简化的股份转让流程把跨境融资的门槛降了下来。这样一来,创业者就能放开手脚去试新点子,实在不行大不了重新开始。在人才方面,“欧盟公司”还能帮员工搞个股票期权计划,而且只要卖出股票赚到了钱才交税。 欧盟特别强调一点,欧洲的初创企业可以自由选择是不是要当“欧盟公司”,这说明他们没打算把现有的27个国家的法律全给废了,而是想多给大伙儿一个新选项。欧委会之所以要搞这么一出,主要是为了解决三个问题: 第一点是,虽然名义上是一个统一市场(这个市场早在1986年就建成了),但实际上市场被分得很碎,27个成员国就有27套法律体系和60多种公司法律形式。这种“不统一”让企业开销特别大,光是应付各种行政成本和复杂的合规流程就得费好大劲儿。 第二点是从数据来看,虽然每年欧盟也能冒出不少初创企业,但等到2025年年初的时候,整个欧盟也就只有110家独角兽公司了。相比之下美国有687家、中国有162家。不少欧洲创新企业还一直在往外跑。 第三点是从现实呼声上看。那些由欧洲企业创始人和投资者组成的“EU-INC”运动一直在给欧盟施压,他们收集了成千上万的签名提了不少意见。这也是欧委会这次积极提案的一个重要原因。 欧盟这一举措对改善创新环境和提升竞争力确实有好处。一方面能帮企业省不少合规的钱,把那些搞创新的人给吸引过来。按照估算这笔账能省下最高4.4亿欧元。另一方面也能促进跨境投资。大家只要用一套标准的框架去办事儿,就不用非得精通欧盟27个国家的复杂规则了。 不过要是欧盟解决不了下面这些难点,好处就只能停留在理论上了。比如“欧盟公司”只是一种可选的形式各成员国的原有法律不用大动干戈改动。可这种混在一起的状况其实会让市场变得更复杂。 对成员国来说如果遵守欧盟的规则就相当于要放弃一部分主权比如在员工福利和企业运营上的管理权还要损失一些财政收入。 还有最根本的问题是这个法案并没有去解决创新投资不够的老大难问题。 说到底这法案虽然触及了改革的深水区但能不能成功上岸给欧洲创新带来真的帮助还得看未来成员国跟欧盟怎么博弈以及实践中怎么检验了。(作者是复旦大学中欧关系研究中心主任、上海欧洲学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