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加快落地,部分地区出现“先涨后补”“虚标原价再打折”“收费项目不透明”等苗头性问题。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者、平台及相关单位发布价格秩序提醒告诫,要求严格落实明码标价与价格承诺,严禁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行为,并明确将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一是问题:补贴加码背景下,价格违规更具隐蔽性和扩散性。
以旧换新覆盖汽车、家电、数码智能产品等多个品类,交易链条长、参与主体多,促销、补贴、以旧折价、分期等叠加,容易被个别经营者利用信息差设置“套路”。
一些商家可能通过临时提价、虚假打折、虚假标价、诱导交易等方式,造成消费者对实际成交价的判断偏差;也可能通过“费用不标明”“货签不对位”“低配冒充高配”等手段,变相抬高成本、降低商品品质,削弱政策惠民效果。
二是原因:政策红利释放与市场竞争叠加,催生投机空间。
从供需两端看,补贴政策提升换新意愿,短期内需求集中释放,价格敏感度上升,部分经营者可能将补贴视为“可转嫁的利润空间”。
从经营端看,部分品类渠道层级多、促销机制复杂,价格展示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给违规操作留出可乘之机。
与此同时,个别行业主体可能存在“跟风定价”“相互抬价”的冲动,一旦形成串通涨价或操纵市场的倾向,将破坏公平竞争秩序。
三是影响:若任由乱象蔓延,既伤害消费者,也影响政策公信力。
以旧换新本意在于促进消费升级、推动绿色低碳转型、释放内需潜力。
价格违法行为一旦发生,消费者可能出现“补贴没有得到实惠”的体验落差,进而影响换新意愿;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也会被扰乱,守法经营者面临不公平压力;更重要的是,政策效果将被折损,社会对惠民政策的获得感与信任度受到影响,进而削弱后续政策传导效率。
四是对策:以制度约束和执法震慑同步推进,守住“明码标价”底线。
告诫明确提出,经营者应做好参与活动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标示,保证标识醒目、货签对位,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严禁临时提价、虚假折扣、诱导交易、以次充好、虚报信息等行为。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将依据价格法以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等相关规定,针对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检查,形成可预期的监管压力。
对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告诫同样强调要发挥引导作用,推动成员单位诚信经营,杜绝组织串通涨价、垄断价格、操纵市场等行为,推动形成共治格局。
五是前景:规范价格秩序有助于释放政策效能,推动消费提质扩容。
随着以旧换新在汽车、家电、数码智能等领域持续推进,价格透明度与交易规范性将成为影响政策成效的重要因素。
监管部门提前划定红线、强化执法,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压缩违法空间,让补贴更精准地转化为消费者实惠与有效需求。
预计在监管持续加力、企业合规意识提升、行业自律机制完善等共同作用下,相关领域价格展示将更规范,促销活动将更趋透明,消费者“敢换、愿换、会换”的信心有望增强,进一步带动绿色消费与产业升级。
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国家实施的重要民生政策,其目的是通过补贴杠杆释放消费潜力,促进产业升级。
政策效果的实现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精心设计,更需要市场参与者的诚信配合。
河南省市场监管部门的及时介入和明确警示,表明了对市场秩序的坚守和对消费者权益的重视。
只有坚决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才能确保这项惠民政策真正惠及广大消费者,也才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