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酒席生了娃,却没领结婚证,分手后这20万块彩礼还能不能拿回来?答案是:不能。对于这种打了“婚姻擦边球”的情形,到底是给还是不给,最高人民法院最近给了个明确说法。在这个案子里,男方向女方一共给了20万。按老家的规矩把婚结了,小两口也搭伙过日子生了个闺女,可愣是没去办那本红本本。结果4年后闹掰了,男方就跑到法院去起诉,想让女方把20万块一分不差地吐出来。 最高人民法院有个规定讲得很清楚:只要是按照习俗给了钱还真的在一起过日子了,哪怕没领结婚证,法院也不能直接让人家全额退还。具体得看这钱花哪儿了、嫁妆是啥情况,还要看看有没有生娃、一起过了多久、双方谁有错。法官审理的时候,主要盯着他们在一块儿待了几年、有没有孩子、彩礼钱都花在啥地方上。 要是光凭没领证这一点就逼着人把彩礼全退回去,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也不利于保护女方的权益。因为这女的既然在男方家生下了孩子、把家里照顾得好好的,这些付出是不能一笔勾销的。而且现在孩子还在女方那儿养着。最后法院判了:不同意退这20万。 最高人民法院的负责人解释说,这事儿主要是为了把那个原则说清楚:要是已经在一起住了好多年还生了娃,就算没办结婚证,分手了也别想着把彩礼当成可以随时拿走的投资。既然已经组建了家庭共同体,在关系破裂后再来主张退钱,法律是不支持的。这也是为了贯彻诚信原则,把双方的利益给平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