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 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比重上升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背景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与市场创新活跃度同频共振。最高人民法院1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运行七周年情况,并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2025)》等内容。与会信息显示,近年来知识产权法庭受理的高额赔偿案件数量和赔偿金额均呈明显增长态势,案件结构也更加集中于关键核心技术与新兴产业领域。围绕“判赔更高是否越好、如何兼顾保护与平衡”等社会关切,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有关负责人作出回应。 问题上,随着创新投入持续加大、技术迭代加速,知识产权纠纷的争点正由传统领域向高技术、高价值环节延伸。一些案件侵权手段更隐蔽、损害后果更严重,赔偿诉求更集中于反映创新价值与市场损失。此外,社会也关注高额判赔可能带来的利益再分配效应,担心“一味抬高赔偿”造成企业经营压力或竞争秩序失衡。如何强化保护与鼓励竞争之间形成可预期的司法尺度,成为制度运行中的现实课题。 原因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发布会上表示,高额判赔并非简单“越高越好”,而是政策导向与法律规则协同发力的体现。首先,从制度层面看,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是贯彻国家战略与法律规定的应有之义。《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建立并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民法典及知识产权专门法更明确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并提高法定赔偿上限,司法裁判在规则框架内“有据可依、应当落实”。其次,从侵权治理规律看,知识产权客体具有无形性,侵权行为往往隐蔽且取证成本高,若赔偿不足以覆盖权利人损失与维权成本,难以形成有效威慑,市场上易发多发的侵权行为也难以得到遏制。再次,从经济结构看,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知识产权逐渐成为企业的核心资产与竞争关键,技术成果的市场价值上升,侵权带来的损害随之放大,判赔水平随市场价值变化而抬升具有现实基础。 影响上,案件数据折射出产业升级与司法保护的互动趋势。发布会信息显示,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数量和占比逐年攀升,高额赔偿案件随之增加,其中技术秘密领域占比较高,专利案件同样出现多起高额判赔:赔偿额过1亿元的案件有3件,超过1000万元的至少33件。仅2025年,法庭30起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合计11.3亿元,案均约3800万元;在32起案件中确定1000万元以上高额赔偿,合计25.4亿元,案均近8000万元。业界普遍认为,规则清晰、尺度稳定的高额判赔,有助于提升侵权成本、强化创新回报预期,推动企业从“重规模”转向“重质量”、从“拼价格”转向“拼技术”。同时,高额判赔也对企业合规管理提出更高要求,促使研发、生产、采购、合作等环节加强权利核查与风险控制,减少“无意识侵权”与“侥幸侵权”。 对策上,如何“严格保护”与“利益平衡”之间形成可持续的司法实践,成为发布会传递的另一重点。郃中林指出,知识产权既具财产属性,也具公共政策属性;既要保护既有创新,也要为未来创新留出空间。因此,严格保护与利益平衡是一体两面:严格保护是前提和基础,利益平衡是目标和结果。为此,人民法院一上坚持依法加大对创新程度高、侵权危害大的行为的赔偿力度;另一方面强调“实事求是确定赔偿”,对创新程度一般、侵权情节轻微的案件,依法适当从低判赔。从整体看,千万元以上高额赔偿案件属于特定类型,当前多数案件赔偿额仍百万元以下。与此同时,司法机关加大对“批量维权诉讼牟利”现象的治理,近两年来涉及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的批量维权诉讼明显下降;对滥用权利、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不诚信行为依法不予保护。法庭成立以来,对不诚信诉讼行为作出司法处罚13件、移送违法线索17件,认定构成虚假诉讼1件、恶意诉讼8件,以维护正常创新秩序与诉讼秩序。 前景上,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纠纷仍将保持高位运行,案件专业化程度与证据复杂度可能进一步上升。可以预期,惩罚性赔偿、证据规则与损害计算方法的适用将更加精细,裁判规则的可预期性将持续增强。与此同时,面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司法保护的重点或将更加突出“保护真创新、打击真侵权、遏制假维权”,在维护权利与促进竞争之间形成更稳定的制度张力,进一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创新生态培育。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我国迈向知识产权强国的重要标志。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通过完善赔偿制度、打击诉讼滥用、平衡各方利益,构建了更加成熟的司法保护体系。这种既严格保护又注重平衡的实践,既激励创新,又维护公共利益。随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将深入凸显,司法实践将继续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