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我把抚养权给了对方,我还能去看孩子吗?大家都挺担心这个问题吧,怕以后再也见不到孩子了。其实啊,这个想法是多余的。把抚养权交给对方,并不意味着你和孩子的亲情就断了,法律上可是有明确规定的。抚养权和探望权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抚养权解决的是孩子和谁一起生活、由谁负责照顾这些问题;而探望权就是给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人看孩子的权利。这个权利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那怎么才能实现探望权呢?法律规定得清清楚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都有权利去看望子女,直接抚养方也有义务去配合。别担心什么协议把这个权利给剥夺了,血缘关系可不好断绝。 先跟对方商量商量呗,在离婚协议里把探望的具体细节写明白:比如说每周或者每月去看望几次、寒暑假和节假日怎么安排、是接回家还是出去游玩、接送地点在哪儿等等这些细节都定下来。如果有什么特殊情况,比如孩子生病了或者学校有活动什么的,怎么调整也要说清楚了。这样就省得以后有纠纷。 要是商量不成也别上火,直接去找法院。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年龄、生活习惯还有父母的情况来判决具体的探望方式和时间。 有时候可能会遇到麻烦事儿,对方不给看孩子该怎么办?别急着上火,先试着跟他好好谈谈吧。实在不行的话找亲朋好友或者社区、妇联这些第三方来调解一下。要是还不行就只能去法院起诉了,要求对方履行协助义务。如果对方还是不配合就申请强制执行吧。强制执行可不是针对孩子的人身安全哦。 还有一些实用建议:把心态调整好,不要觉得自己失去了直接抚养的权利就不再重要了。你还是孩子生活中的重要参与者呢!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也是你的法定义务之一啊,这样也能让你更顺利地去看望孩子。 记住要以孩子为中心哦!去看望孩子的时候别把坏情绪带给他或她了。别把你们之间的矛盾也给孩子传递过去啦!多考虑考虑孩子的感受吧!放弃直接抚养权并不是亲子关系的终点。法律永远在守护着你去看望孩子的权利呢!持续而温暖的陪伴才是给孩子最好的成长礼物啊!这份亲情可是任何协议都割不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