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以为“无薪试岗”是啥双向选择的好事儿

伍里川 在跟大家聊聊“无薪试岗”的那些事儿,说白了,这到底是在双向考察还是在违规压榨。咱们先来讲个李先生的倒霉事儿,“你修的图质量不行,明天不用来了”,老板这么一说,李先生当场就懵了。他已经在这家摄影工作室试岗了6天了,按“规矩”,得熬过7天的“无薪试岗”才能算正式入职,可这一下子全白干了。记者去看了一圈,发现李先生的遭遇不是孤例。好多公司招聘的时候,先是面试,然后安排个3到10天的试岗期。到了快要结束的时候,老板就找理由说你经验不足、岗位不合适之类的,把人给辞退了,而且一分钱试岗费都不给。 这里头的水可深着呢。所谓的试岗其实就是企业给求职者挖的一个大坑。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只要存在实际用工行为,用人单位就跟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得给钱。那些拿“试岗不合格”当借口想免费用人、随便淘汰人的做法,简直就是在耍流氓、欺负人。 有些单位在这方面是老油子了。一方面现在找工作难,有些单位就抓住求职者急着上岗的心理;另一方面有的单位是先让你干几天活,然后才提出“无薪试岗”的要求。求职者本来想着好不容易有个转正的机会不能拒绝,结果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更过分的是,有些单位一开始认可你的水平,等快结束了又说你水平不行。 大家别以为“无薪试岗”是啥双向选择的好事儿,说白了就是单方面给你下套。这东西严重损害了求职者的权益和感情。网上有很多吐槽这种乱象的帖子,大家心里都很清楚市场秩序乱套了。 确实有些企业运营压力大想省钱是事实,但不该把锅甩给求职者背。表面上看那些单位赚了便宜,但长远来看一定会遭报应、名声变差。一个不讲信用的企业怎么能让人看得起呢? 遇到这种套路求职者还是多长个心眼吧。如果同意了这种违法的做法,就意味着你把主动权全丢了。要是真的被坑了也别怕维权。以前有受害者保留证据最后要回了工资的先例。 不过现实情况是双方力量悬殊、信息不对等,打官司又麻烦又费钱。很多受害者要么打官司打不赢要么中途就放弃了。对于这个痛点监管部门不能只是等着别人举报然后去调解一下了事。 必须得用捍卫法律尊严的态度对不合规的现象说不。有关部门得加大执法力度和处罚的数量。比如把多次违规的企业列入黑名单或者失信名单。 同时还要想想办法降低维权的成本和周期让受损的劳动者能及时拿回钱。总之这东西不合理更伤人。面对那些披着“存在即合理”的外衣侵犯权益无视法律的行为我们绝不能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