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破产案件受理量持续攀升 专业化审判助力债务化解超4万亿元

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进展。数据显示,破产审判领域体现为案件数量增长、专业化建设加强、债务化解规模扩大的良好态势,成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破产审判案件量稳步增长,反映出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逐步完善。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件44936件,同比增长7.31%;受理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件3.69万件,同比增长18.00%,审结3.19万件,同比增长5.07%。该增长态势表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化,企业和债权人对破产制度的认识和运用日趋理性,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债务纠纷、实现市场出清的意识明显提升。 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新批准在长沙、沈阳、贵阳、西安、郑州、福州等6个城市设立破产法庭,使全国破产法庭总数达到24家,基本覆盖全国大部分中心城市。这一举措深入完善了破产审判的地域布局,有利于提升破产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水平,确保破产程序的规范性和高效性。专业化法庭的建立,使破产审判工作更加集中、更加专业,有助于形成统一的裁判标准,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破产审判在化解经济风险、优化资源配置中起到了显著作用。通过破产审判,全国法院累计化解债务约4万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16万亿元,稳住就业岗位超12万个。这些数字充分说明,破产制度不仅是清算企业、追偿债务的工具,更是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机制。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等方式,许多陷入困境的企业得以重生,大量闲置资产得以重新流动,就业机会得以保留,社会资源得到有效配置。 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值得关注。江苏、浙江、广东三省的破产案件收案量占全国的61.94%,成为破产审判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核心阵地。这一集中分布反映出东部沿海地区经济活跃度高、市场化程度深、法治意识强的特点,同时也提示中西部地区需要完善破产审判体系,推动市场化退出机制的全面建立。 破产审判制度的完善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意义重大。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闯指出,破产审判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破产制度作用将更加凸显。进一步健全破产法律体系、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推动破产制度的全面应用,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完善破产审判体系,本质上是运用法治手段推动风险化解和资源优化配置。案件增长既反映任务加重,也表明制度运行更加规范。未来需要更提升专业化水平,平衡清算与挽救的关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