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男子吃排骨挑了个靠窗户的位置坐下

9月5日下午五点,济南的麟祥街42号里出了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儿。 一位叫张大的张大哥去吃排骨,挑了个靠窗户的位置坐下。没想到的是,他刚想拿纸擦汗,一抬头就把额头给撞了个口子。回家后脑袋疼得厉害,一摸发现伤口竟然有两公分长。 张大哥赶紧给饭店打电话,让他们陪他去医院看看。可是店家一听就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说这事儿是张大哥自己不小心撞的,跟他们没关系。张大哥没办法,只能找记者帮忙去理论。 记者一到现场就发现那扇窗户确实有点不对劲,开合角度小不说,连个提醒的标志都没有。再一看监控录像,这一下全对上了。老板觉得很委屈,说张大哥当时情绪激动还放狠话要把店砸了。 记者就把双方拉到一起商量了半天。最后大家各让一步:张大哥只要店家道个歉并报销医药费就行了;店家也答应了,毕竟不是故意讹人嘛。就这样十五分钟的时间,这场风波就过去了。 从法律的角度看啊,公共场所本来就有保障安全的义务。如果发现隐患不处理或者提示不清,顾客受了伤,店家就得赔钱。所以大家以后遇到类似的事儿得先留证据(比如照片、录像、票据),商量不通再去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