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太原分所的马博律师,专门给咱们聊聊,要是婚姻从一开始就因为没达到法律要求而不被认可,法律到底是怎么看的。虽说咱们感情上怎么也分不清楚,但法律有一套严格的规矩。要是结婚的条件没凑齐,这桩婚事在法律上就是悬而未决的状态,最后就会变成无效婚姻。这种事儿不光关系到名分的问题,还直接影响钱咋分、孩子跟谁过。 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太原分所的马博律师,把民法典和相关的司法解释给捋了一遍,给大伙儿说说怎么认定婚姻无效以及之后会有啥后果。 法律定下来的这三种情况:重婚、亲上加亲的关系、年纪不够,才算是真的没法过下去。特别得提一下,要是有人去法院说这婚是假的,可这时候导致它无效的那个理由(比如年纪够了)已经没了,法院一般也不会搭理这茬。 司法实践里对重婚的处理特别严。新出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哪怕是前面那个合法婚姻已经离了或者对方死了,只要现在有人告重婚无效,法院就认定前面那个日子一直都是白过的。这就是说重婚这种严重违反一夫一妻制的事儿,没法靠后来发生的事儿来纠正。 要是法院真把婚姻判没了,这关系就从一开始到现在都不算数,双方也不互相承担义务。分钱的时候先商量着来,商量不拢的话法院会偏向没有过错的一方。如果是因为重婚导致的无效,分财产的时候还得照顾好合法配偶那边的权益。孩子的抚养问题就按正常父母子女的关系处理。 程序上还有个说法:法院在审婚姻是不是无效的时候不能讲和调解,得硬判;但如果是分钱或者养孩子这些事,倒是可以坐下来谈一谈。马博律师还提醒大家注意了:如果是去领证的时候手续上有小毛病(比如不是本人去的),这可不是民法上的无效理由。想解决这个问题得找民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去打官司解决。 婚姻无效制度搞起来了,确实给咱们维护家庭秩序、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上了一道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