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七旬老人为了保护孙子性命被错判成伤害罪,最后案子得到改判,拿回了国家赔偿款。这事不光是给老人一家伸了冤,也让大家看到了咱们国家法治是怎么进步的。 回到事情开头,2017年8月的时候,海南临高县有个叫杨成杰的老人,看见同村一个喝醉了酒的男人杨某全死死掐住他9岁孙子的脖子。杨成杰急坏了,顺手抓起一把钩刀把对方刺伤了。其实这就是想把孙子救下来的本能反应,可后来在审判的时候却没被法官当成正当防卫来对待。 一直到2020年5月,法院两次审判都判了杨成杰故意伤害罪,把他关了八个月。事情总算在2022年6月有了转机,省高院决定再审这个案子。2023年5月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明确说杨成杰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用负刑事责任。 既然人无罪了,赔偿问题也就提上了日程。2025年5月杨成杰找海南二中院要钱,说自己被错误拘留、逮捕和服刑加起来一共243天,要求赔128万元的损失,其中100万元是精神损失费。他还提出要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追究错案责任人的责任。 法院受理了申请,按照《国家赔偿法》算了一下钱。按照2025年每天赔475.52元的标准算出来的人身自由赔偿金是11.5万多。关于精神损失费,法院觉得关的时间超过六个月了已经算“严重后果”,就在人身自由赔偿金的50%以下给了5.7万。这两项加起来总共赔了17.25万元。至于那100万精神费和别的请求都没同意,理由是法律上不支持。 法院也说了他们已经通过开座谈会、贴通知这些方式帮杨成杰消除影响了。杨成杰不服这个决定又去找省高院申诉。省高院在2026年1月6日给了回复,维持了之前的决定。省高院解释说二中院的道歉方式已经足够了;至于追究谁的责任这块不归赔偿案件管。 据家属说,法院工作人员在送文件的时候也说了追责的事情正在别的地方进行。虽然拿到了钱,老人一家还是觉得不够弥补心里的伤,也很关心追责的事情到底明不透明、有没有结果。 这事儿从开始判错到改判成正当防卫再到赔钱给人家看明白了咱们国家司法系统是怎么纠错的。它说明“犯错了必须改”,也说明国家会给受了伤的老百姓一个说法。特别是正当防卫这个条款重新得到确认后,大家面对坏人保护自己和别人的时候更有底气了。 不过案子也提醒我们在具体赔多少钱或者怎么消除影响这块还得再琢磨琢磨;还有怎么把追责的事儿做得更明白公开也得接着研究。这次把事儿依法解决了确实是法治进步的一个脚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