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强制威慑”到“刚柔并济”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最近开了个新闻发布会,展示了全省法院“八闽‘执’击·惠民安商”百日攻坚行动还有年度执行工作的成果。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他们下面的法院表现特别突出。他们搞了个“四让”工作法,就是通过建立一个系统的执行惩戒闭环机制,结果被省高院专门表扬了。还有呢,在省高院公布的2025年16件典型案例里,厦门法院承办的案子选了3个进去,选上的数量是全省第一。这说明厦门法院在执行工作里很能动,善于创新机制,为了实现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做出了努力。举个例子,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个案子涉及某建设工程公司和某置业公司之间的纠纷。这个案子有3.96亿元的财产保全申请呢。厦门中院没像以前那样简单地把东西查封了就不管了。他们用了一个新办法:保全财产自己处置。给被保全的某置业公司一个机会,把被查封的商品房自己卖掉来盘活资产。他们和某置业公司谈了三轮实质性磋商呢:查资信、看经营情况、审查处置方案等等。还准许他们自己卖房,但把卖房的钱存进一个专门账户冻结起来,这样卖房款就能用于还债了。为了防止房价跌或者卖不出去的风险,他们还让债务人提供担保物给法院保管。正是有了这个相互信任和协作的基础,这个案子最后顺利解决了。另一例子是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处理的厦门某银行跟两家公司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这次涉及1.65亿元呢!核心资产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辖区里的一处大型仿古四合院。异地房产处置本来就很难,因为涉及到地理距离远、财产复杂、处置难度大这些问题。湖里法院没有单打独斗,而是主动联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起合作制定计划。最终成功控制并清场这个异地抵押房产。这个案子成功帮申请执行人挽回了一大笔钱,也给全国法院系统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经验。厦门法院这次得到多项肯定也不奇怪呢。他们一直深化执行改革服务发展大局嘛。这次就是一个例子吧:从“四让”工作法闭环机制到保全财产自行处置对营商环境的呵护,再到跨域协同对执行难题的攻克。这些都说明他们司法工作理念变了呢:从“强制威慑”到“刚柔并济”。他们保护债权也保障生存并重、强制执法又善意文明并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