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七旬老人的冤屈经历,再次暴露了司法救济制度的缺陷。懈成凤因2014年征地纠纷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2022年被以"寻衅滋事罪"逮捕并羁押507天。直到去年,案件经上诉发回重审,检察机关最终撤诉,她才重获自由。近日,她获得了24万余元人身自由赔偿金和6万元精神抚慰金,共计30余万元的国家赔偿。 这笔赔偿款背后,是一个普通家庭多年的奔波。据其子吕兵介绍,为了纠正这起错案,家人四处奔走,聘请律师、办理各类程序,所花费用已远超所获赔偿。这意味着,即便获得国家赔偿,这个家庭维权过程中的实际经济损失仍未得到充分弥补。 案件本身存在明显漏洞。关键物证手术刀始终未被找到,一审法院仍然认定懈成凤伤人罪名成立。这种在证据不足情况下的定罪,反映出司法程序存在严重缺陷。经过上诉和重审,检察机关最终撤诉,充分说明原判决确实有重大问题。 现行国家赔偿制度的局限性在此案中得到充分体现。根据赔偿决定,懈成凤索赔的律师费等维权成本并未被支持,理由是"目前无法可依"。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郎佩娟指出,我国国家赔偿主要遵循"法定赔偿"原则,律师费、差旅费等维权支出往往不在法定赔偿范围内,导致赔偿大多属于"适当补偿"性质,难以完全弥补当事人的实际损失。 这并非个案。在冤假错案的纠正过程中,受害人及其家属为了维护权益,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聘请律师、往返法院、收集证据等环节都会产生实际支出。然而,现有的国家赔偿法对这些"维权成本"的覆盖范围有限,使得受害人即便获得赔偿,也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损失补偿"。 ,懈成凤一家接受赔偿,但绝不意味着事情就此了结。他们表示下一步还将追究对应的办案人员的责任。这反映出受害人对司法公正的执着追求,也表明仅有经济赔偿是不够的,问责机制的完善同样重要。 从更深层次看,这起案件提出了一个重要课题:如何在国家赔偿制度中更加全面地保护受害人的权益?一上,需要扩大法定赔偿的范围,将维权成本纳入考量;另一方面,需要建立更加科学的赔偿标准体系,使赔偿金额更加贴近实际损失。同时,对办案人员的问责机制也需要深入完善,确保错案责任人得到应有的追究。
国家赔偿的落地,意味着国家对公民权利受损的回应与修复;但更深层的考题在于,如何让每一起案件在事实查明、证据审查与程序运行上都经得起检验,让依法纠错更及时、更有力度,让权利救济更充分、更可预期。用制度把"代价"压到最低、把"正义"落到实处,才能让公正不仅体现在纠错结果上,也体现在每一个办案环节的严谨与克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