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把“物业管理”改成“物业服务”

把“物业管理”改成“物业服务”,住房城乡建设部已经采纳了。樊芸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小组会议上提出这个建议时表示,这两个词虽然只差两个字,但意思完全不同。樊芸希望通过这次改变,让每个业主都能真正感受到自己是主人。这个提议让很多人都很关注。樊芸还提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在9日给她打电话说,她的建议已经被采纳了,相关部门正在修改《物业管理条例》,行业分类也从“物业管理”变成了“物业服务”。这次建议源于樊芸去年调研时听到的一个真实故事。一位70多岁的市民每次开车送母亲回家时,都被物业拦在小区门口。物业借口车位紧张不让车辆进去。樊芸说,尽管市民和物业多次沟通协商,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表面上看起来很小,实际上反映出了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樊芸想把这个故事拿出来讨论一下,如果改成“物业服务”,这个矛盾能不能缓解一些呢?我国民法典已经明确规定了“物业服务”的契约属性。比如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签订的合同就是属于“物业服务合同”,而且物业服务人还有责任维护小区秩序、保障业主安全等。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物业公司还是习惯用“管理”的方式处理问题。有些小区门禁就像是关卡一样严格,车位也被当作赚钱的工具来用。樊芸认为现在业主们更看重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体验了,而不是简单地“管小区”。这次把管理变为服务,给物业公司带来了转型升级的机会。口碑好的公司可以通过推出个性化服务来站稳脚跟,比如给老人提供陪护、给儿童提供体育带教等活动,还有临时通行和搬运时体现人性化关怀等方面提升整体体验。这次改动是一个好消息,但接下来还需要解决很多问题,比如物业费怎么公开透明使用、业主委员会怎么成立方便等等。 上海代表团小组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樊芸提出了这个意见。她希望通过这个改变让每个产权所有人真正感受到“主人翁”的地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对这个建议表示支持并已着手修改相关条例。 上海市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樊芸讲述了她调研时听到的一个真实故事:一位70多岁的市民每次开车送母亲回家都会被物业拦在门口,理由是车位紧张不允许车辆进入。这个故事让樊芸非常无奈,因为类似的事情经常发生在很多小区里。 我国民法典已经明确了“物业服务”的契约属性。比如《民法典》中提到了“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还有“物业服务人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 现实生活中很多物业公司还是习惯用“管理”的方式处理问题。有些小区门禁就像是关卡一样严格,车位也被当作赚钱的工具来用。现在业主们更看重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体验了。 这次把“物业管理”改成“物业服务”,给物业公司带来了转型升级的机会。口碑好的公司可以通过推出个性化服务来站稳脚跟。比如给老人提供陪护、给儿童提供体育带教等活动,还有临时通行和搬运时体现人性化关怀等方面提升整体体验。 把管理变为服务虽然只差两个字含义完全不同,但住房城乡建设部已经采纳了这个建议并着手修改相关条例。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还有物业费怎么公开透明使用、业主委员会怎么成立方便等等。 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要形成良性循环。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希望通过这个改变让每个产权所有人真正感受到“主人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