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婉之的创业金不是她自己赚的,是她炒股赚来的。孟思远给她推荐的五只股票,每只各买了一万块,两个月后涨得最多的翻了8倍,1万变8万了,她把其中的10万提出来给和李娟一起创业。李娟一开始打算开餐馆,可这两人在深圳打工时相识于工地帮厨,餐馆的要求很高,里面还不能住人,超市就不一样了,可以搭个吊铺,两个人轮流看店就能管得过来。李娟没钱,只投入了1万块,方婉之坚持股权平分。超市开张后,李娟的生意眼光越来越强,成了商界女强人。原著里,孟思远推荐的股票明显有内幕消息,否则不可能在短短两个月里翻8倍。高翔给方婉之建议让她退股时,李娟在她儿子满周岁时给了5万红包。黄耀东借给她10万时还是萍水相逢的人呢。方婉之在老板秘书那儿听到炒股能发财后心动了。梁晓声写原著时说方婉之去深圳赚第一桶金靠的是炒股和李娟一起创业做生意。电视剧里安排她四处借钱进服装摆地摊太不现实了。梁晓声的书和电视剧有差别是因为书里更现实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