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铁路公安局长春公安处、长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联合发布的警情通报,2025年12月30日晚间,一起涉及违法揽客的治安案件在长春火车站站前广场发生。
违法行为人张某巍现年47岁,无业人员身份,因向三名外地学生违法揽客并在纠纷中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据了解,事件起因于张某巍在长春火车站对刚下车的外地学生进行揽客活动。
当这些学生拒绝乘坐其推荐的高价车辆后,张某巍继而要求学生购买香烟作为"补偿"。
在再次遭到拒绝后,其情绪激化,在站前广场公然发出威胁言论,声称"长春的出租车谁敢拉她,我给你们扬了",公然威胁学生的人身安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这起事件暴露出火车站周边秩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火车站作为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一直是违法揽客、强迫消费等不法行为的高发区域。
这类行为不仅严重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破坏城市形象,更重要的是直接威胁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张某巍的违法言论具有明显的威胁性和骚扰性,已经突破了一般民事纠纷的范畴,上升为刑事违法行为。
沈阳铁路公安局长春公安处与长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在接到警情后迅速行动,于2025年12月31日联合开展执法行动。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张某巍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体现了执法机构对于扰乱公共秩序、威胁他人安全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这一举措也向社会发出了明确信号,任何形式的违法骚扰和威胁行为都将面临法律制裁。
从更深层面看,这起事件也提示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强化火车站及其周边地区的秩序管理。
除了依法打击违法揽客人员外,还应加强与出租车、网约车等运输企业的协作,建立更加规范的客运秩序;同时要加大对旅客的安全提示和权益保护宣传,引导旅客通过正规渠道获取交通服务,提高防范意识。
交通枢纽秩序事关群众出行安全与城市治理水平。
对扰乱公共秩序、侵害旅客权益的行为依法严惩,是对法治权威的维护,也是对“安心出行”这一基本公共服务的守护。
把问题解决在源头、把治理做在日常,才能让每一次到达都更有安全感,让城市的“第一站”更有温度、更显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