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保障能力,大连市近日对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作出调整。
根据最新政策,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由原每月1785元调整为1895.5元;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由原每月1890元调整为2007元,整体涨幅达6.2%。
此次调整是落实辽宁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政策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有失业保险金标准已难以完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求。
大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标综合考虑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变化、物价水平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多重因素。
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体现了公共政策在经济社会变化中的及时响应,也折射出以制度建设兜牢民生底线的治理导向。
把待遇调整与统筹规范、经办提效、就业促进一体推进,才能让政策红利更精准触达需要的人群,并在托底保障与激励就业之间实现更高水平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