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栾城检方开展校园法治宣讲 筑牢青少年寒假安全防线

临近寒假,学生社会接触增多、网络使用时间拉长,安全与守法问题更易显现。

为推动法治教育融入校园治理,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日前组织检察干警走进栾城区职教中心,面向师生开展法治宣讲,通过生活化解读、条文讲授与案例剖析相结合的方式,提醒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与网络空间中守住法律底线、提高自护能力。

问题:假期前后,未成年人容易在“现实场景+网络空间”双重环境中遭遇法律风险。

一方面,部分学生对法律责任边界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容易出现冲动行事、从众参与等行为;另一方面,网络社交与线上娱乐带来信息复杂、诱导性强的风险点,诸如陌生交友诈骗、所谓“兼职赚钱”陷阱、个人信息泄露以及非理性充值等问题,在青少年群体中具有一定的发生概率和传播速度。

原因:风险多发既有个人认知与经验不足的因素,也与外部环境变化密切相关。

其一,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仍处于形成阶段,对“权利与义务”“自由与边界”的理解不够系统,容易把“未成年”误读为“可被原谅”。

其二,网络平台的强互动性与算法推送强化“即时反馈”,使部分学生在情绪驱动下作出不理性决策。

其三,家庭与学校在假期的教育管理存在时段性空档,监管链条更易出现薄弱环节。

其四,诈骗与不良信息呈现“包装更精细、话术更隐蔽、传播更快速”的特点,提高了识别难度。

影响: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可能对个人成长与校园秩序带来多重后果。

对学生而言,违法违规行为不仅会造成现实损失与心理创伤,还可能影响学业发展、个人信用与社会评价;对家庭而言,可能引发经济负担与教育焦虑;对学校与社会而言,个案若处理不当易形成模仿效应,削弱校园安全感与法治权威。

更重要的是,网络空间的侵害往往具有隐蔽性和持续性,个体信息一旦外泄,后续风险可能长期存在。

对策:针对上述特点,宣讲活动以学生熟悉的生活场景为切入点,强调法律并非遥远概念,而是与每一次选择紧密相连。

检察干警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真实案例对常见风险进行提示和解读,明确传递“年龄不是免责牌”的法治观念,帮助学生认识到行为后果与责任承担的关系,进而形成“知敬畏、明界限、守规则”的自觉。

围绕寒假网络安全这一重点,干警提出“四不”守则:不轻信陌生交友、不盲目参与网络赚钱、不泄露个人信息、不随意进行游戏充值,引导学生把“谨慎验证、及时求助、保留证据、依法维权”作为自护常识。

与此同时,相关工作也体现出“校检协同”导向:通过专业力量进校园,把法治教育从“说教式”转向“案例式”“情景式”,更贴近青少年认知规律,提高教育实效。

前景:法治教育的关键在于常态化与系统化。

业内人士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需要多方联动的基础性工程,既要在校园持续开展普法课程和安全教育,也要推动家庭教育、社区治理与网络平台责任共同发力,形成预防为主、早发现早干预的工作格局。

随着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校园法治副校长、检校共建等机制持续推进,法治宣传将更加注重“精准滴灌”,在重点时段、重点群体、重点风险上强化指导,以更高质量的法治供给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法治教育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

栾城区检察院此次寒假前法治宣讲,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载体,以实效为目标,将法律知识送到学生身边,体现了司法机关的主动作为与责任担当。

展望未来,只有持续深化法治教育,完善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位一体"保护格局,才能真正为未成年人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

这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更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