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口瀑布门票100元,被举报下架

这次壶口瀑布景区引发的舆论风波实在是让人看不懂。你看那个游客站在门口喊了一句“妈,我来看你了,但门票一百,我就不进去了”,结果视频一发出去就火了,评论区里全是讨论,有些人甚至觉得这反差感太强了。壶口瀑布这地方是亿万年冲刷出来的黄河奇迹,大家都爱拿它跟尼加拉瓜大瀑布比,可为什么同样是看自然景观,在这儿就得先花100块钱买票呢?这事儿简单又复杂。游客说票价贵发了个吐槽视频,没想到被人举报下架了。举报方说视频恶意攻击、诋毁景区,甚至还拿出官网截图证明确实有100元的全价票和半价票。虽然官方给出的解释里确实写着100元票价没错,但他们那句话真的让人很不爽:“壶口瀑布是我司开发的旅游景点”。黄河怎么就成了你家公司的了?那些滩涂和瀑布难道不是大自然的杰作吗?谁能把大自然给买断啊?大家其实也不是不能接受收费来维护景区的正常运转,关键是看景区的态度和做法。人家都好心好意来游玩,结果却被当做造谣者给投诉了。律师后来也出面说了,觉得游客的描述根本算不上侵权或诽谤。可平台那边二话不说先把视频给删了,这操作就让人觉得很没道理。这样一折腾大家就开始怀疑平台的责任和话语权到底归谁了。要是跟尼加拉瓜大瀑布比一比你就知道了,那边虽然也是世界级的瀑布景观,但人家管理方式很开放,很多地方都允许公众免费体验。自然界的东西本来就是属于大家的共同财富,怎么能变成一个要花钱才能看的商品呢?你说你好不容易掏了门票进去想欣赏风景吧?结果还要再花30块钱坐观光车才能到达护栏边。这层层设卡收费的感觉真的很不好受,让人瞬间就从欣赏风景变成了被动掏钱。 而且这个事件还把公共资源和商业包装之间的界限问题给暴露出来了。某家公司口口声声说“开发了壶口瀑布的旅游景点”,他们到底是修了条路还是觉得自己拥有了瀑布的所有权?法律上可没有这种规定啊!你觉得一个公司能凭一己之力把黄河瀑布给“开发”出来吗?这完全就是对公众认知的一种误导和欺骗。其实这种吐槽本来是可以变成营销机会的。如果景区能心平气和地解释票价构成、展示给游客带来的实际好处,甚至搞些优惠活动或者赔偿补偿一下情绪,大家心里也就没那么难受了。 反过来看现在这个情况就很让人惋惜了:游客的表达自由和平台的内容管理到底谁说了算?当你把自然景观包装成商品出售并且对质疑采取强硬姿态时,你到底赢得了什么?信任和口碑早就没了啊!最后还有一个更现实的问题:如果自然风光可以被一家企业“开发”并据为己有,那下一个有价值的山河是不是也会被打上产权标签呢?会不会变成只有付费者才能看的“私人风景”? 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千万不要把天然奇观的观看权设置成高门槛!也千万别在舆论面前选择强硬投诉把游客的主观表达当成“造谣”!那样做只会火上浇油引发更大的争议。降低门槛或者提升附加值才是真正能赢回人心的办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