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深化,个人征信在贷款、购房、就业等场景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明确为积极履约的信用受损者提供便捷、免费的正规信用修复途径。
司法机关提醒,政策红利释放的同时,也可能被不法分子“借题发挥”,以“征信修复”“信用优化”为幌子实施诈骗,群众需提高警惕。
一、问题:以“修复征信”为名的诈骗手法持续翻新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法官助理在调研中指出,此类案件往往呈现“靶向筛选、精准诱骗”的特征。
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或利用公开信息,筛选出贷款逾期、信用卡违约、征信被频繁查询等高风险人群,锁定所谓“征信黑户”,在其急需资金周转、购房置业、求职入职等关键节点实施定向诈骗。
在具体实施中,诈骗人员常刻意夸大不良征信后果,虚构“官方背景”“内部关系”或“技术手段”,诱导受害者支付所谓“修复费”“加急费”“渠道费”。
部分案件中,受害者不仅损失钱款,还可能因参与“走账”“包装材料”等环节触及法律与金融风险,最终陷入“被骗又背锅”的双重困境。
司法判例显示,2024年12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以帮助消除问题征信为由骗取被害人3.5万元并用于个人消费,法院依法认定构成诈骗罪并作出刑罚与罚金处罚。
类似案件警示,所谓“付费洗白”大多是骗局。
二、原因:焦虑心理叠加信息不对称,为黑灰产提供土壤 其一,征信影响范围广,信用受损者在现实压力下容易产生“急于补救”的心理。
不法分子抓住这种焦虑,通过话术强化紧迫感,制造“再不处理就彻底无法贷款”“影响子女升学就业”等恐慌叙事,诱导当事人仓促转账。
其二,政策信息传播存在时差与盲区。
一些群众对征信异议申请、信用修复条件与流程了解不足,对“正规渠道免费办理”的认知不牢,容易被“熟人关系”“内部通道”等虚假承诺左右。
随着信用修复政策在2026年1月正式实施,不法分子可能进一步炒作“政策窗口期”“名额有限”“加急办理”,借热点放大焦虑、诱导付费。
其三,网络传播方式更隐蔽。
调研发现,不法分子在短视频平台、社交群组、电商平台等渠道,以“征信咨询”“债务减免”等名义发布内容,刻意规避敏感词,使用谐音暗语如“z信优化”“上岸规划”等,并通过图文、表情包嵌字等方式绕开审核。
其后再以“多平台跳转”方式引流至微信、QQ等私域沟通,形成“公开引流—私密诈骗”的链条,增加监管拦截与侦查取证难度。
三、影响:既损害群众财产安全,也扰乱金融秩序与诚信环境 对个人而言,“付费修复”往往导致资金损失,甚至泄露身份证、银行卡、通讯录等敏感信息,给后续电信网络诈骗、账户被盗用等埋下隐患。
更严重的是,一些所谓“贷款中介”将征信受损者异化为违法链条的参与者,诱导其寻找征信良好的第三方作为“增信主体”“紧急联系人”,以“无责担保”“协助走账”为由让他人以自己名义贷款。
司法实践表明,2022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以“征信有问题需紧急联系人”为由,诱骗被害人以本人名义贷款13.9万元并转走大部分资金,仅支付少量“好处费”,贷款到期后拒不还款,最终由被害人自行偿还。
此类“工具人贷款”不仅侵害群众权益,也冲击金融机构风控体系,增加不良资产风险,破坏正常信贷秩序与社会信用环境。
四、对策:多方联动压实责任,堵住“付费修复”生意链 一是加强权威信息供给与案例普法。
可依托金融机构网点、政务新媒体、短视频平台等渠道,针对“修复征信”“刷流水”“包装贷款”等高发话术开展风险提示,用真实案例讲清常见套路、资金流向与法律后果,增强公众识别能力。
二是提升官方渠道可达性与可理解性。
围绕征信咨询、异议申请、信用修复等服务,进一步优化流程指引、材料清单与进度查询,强化“正规渠道免费办理”的公众认知,从源头纠正“找熟人、花大钱就能解决”的误区。
三是完善黑灰产协同治理与预警机制。
推动多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动处置,对异常借贷、频繁查询征信、集中投诉举报、可疑引流账号等风险信号开展协同研判,形成从平台治理、资金链拦截到案件侦办的闭环。
四是压实平台与中介合规责任。
对利用暗语引流、虚假宣传、诱导私下转账等行为加大巡查处置力度;对违规贷款中介、涉非法助贷与诈骗行为依法打击,推动行业回归合规经营。
五、前景:政策红利将释放,关键在于“正规路径”成为社会共识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的推出,体现了对守信履约者的制度性支持,有助于为信用受损但积极纠错的人群提供更明确的修复出口,促进形成“失信受惩、守信受益、纠错有路”的信用生态。
可以预期,随着政策落地、服务下沉和宣传到位,群众对征信修复的理解将更趋理性。
与此同时,黑灰产可能在短期内借政策热度变换话术、升级引流方式,监管治理与公众防范仍需同步加强。
信用社会的建设需要制度保障与公民诚信的双轮驱动。
在监管部门持续完善制度的同时,每个公民都应增强法律意识,既不做信用欺诈的受害者,更不当破坏信用体系的参与者。
唯有筑牢法治防线,才能让信用真正成为社会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