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强化直播食品销售安全监管 分类管理明确主体责任

问题:食品直播电商快速发展,交易链条从线下货架延伸到直播间,营销场景更即时、传播更广、决策更冲动,食品安全风险随之呈现出“发现难、追溯难、处置难”的特点。

一些直播间存在选品把关不严、资质信息展示不充分、宣传用语夸大甚至混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概念等问题,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购误用,影响市场秩序与行业公信力。

如何在鼓励新业态发展的同时,把食品安全责任压实到具体主体、具体环节,成为监管制度完善的重点方向。

原因:一是经营主体差异导致责任边界不清。

“店播”通常由食品生产经营者直接开播,拥有食品许可资质与供应链控制能力;“达播”多由非食品生产经营者运营直播间,依赖平台招商、供应商供货与第三方履约,容易出现“销售在前、责任在后”的错位。

二是资源配置与业务形态不同带来风险水平差异,店播更强调生产经营者自身管理体系的落地,达播更需要建立严格选品与核验机制。

三是直播场景高度依赖流量与转化,一旦合规审核不到位,虚假或误导信息会被迅速放大,形成“传播速度快于纠错速度”的治理难点。

影响:新规的出台,标志着对食品直播电商从“原则性要求”走向“可执行、可检查、可追责”的制度化安排。

一方面,通过对店播、达播分类施策,有助于避免简单套用同一标准造成“一刀切”,既回应行业结构差异,也为合规经营留出空间;另一方面,统一划定行为底线,有利于形成清晰预期,促使直播间运营者把“先合规、再营销”作为基本前提,减少因夸大宣传、资质不明、禁售食品流入等引发的纠纷与风险。

对消费者而言,信息更透明、追溯更可行,将提升消费信心;对行业而言,合规成本短期可能上升,但长期有助于推动优胜劣汰,促进行业走向规范化与品牌化。

对策:新规围绕“分类责任+共同底线”作出系统部署,突出三方面发力。

其一,分类明确制度建设与人员配置要求。

店播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播情形,直播间运营者需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与交易规模、风险状况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达播作为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带货情形,应参照建立并落实相关制度并配备相应人员,强调对选品与合规管理能力的补齐。

其二,细化信息公示与资质展示。

店播与达播均需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同时对店播增加在账号主页显著公示真实有效许可或备案信息的要求,使消费者更便捷识别经营主体与资质状况,降低“看得见直播、看不见资质”的信息不对称。

其三,强化查验留存与选品核验。

店播需依法查验供货者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并记录保存;达播则要建立严格选品制度,明确选品标准和规范,核验实际经营者身份、许可或备案、合格证明等信息并留存备查,突出“带货者也要尽到应尽之责”,通过证据留存提升追溯与问责效率。

同时,新规对所有直播间运营者设置共性约束,形成三道行为底线:建立健全事前合规审核机制,在每次活动前对营销人员、经营食品及直播内容进行合规审核;不得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建立抽样检验管理制度,结合食品类别、风险状况、投诉举报等开展抽检,及时排查隐患;不得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药品概念,不得对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不得发布不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检验信息,确保食品信息真实、全面、准确。

上述要求把关口前移、把责任压实,有助于从源头减少“踩线营销”“概念包装”等行为。

前景:随着规定于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食品直播电商将进入更强调合规治理与可追溯管理的新阶段。

预计平台、直播间运营者与供应链企业将进一步完善内部审核、选品标准、抽检机制与风险处置流程,推动形成“经营主体清晰、资质信息透明、证据链条完整、问题可追可改”的闭环治理。

同时,监管部门可结合投诉举报与风险监测加强精准执法,促进行业在规范中发展。

对企业而言,合规能力将成为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稳定供应链、把控宣传边界、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的主体将更具优势。

直播电商作为新兴业态,在激发消费活力、助力产业发展方面展现出巨大潜力,但创新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此次新规的实施,既是对行业乱象的有力回应,也是对规范发展的积极引导。

只有让监管跟上创新步伐,在包容审慎与严格监管之间找到恰当平衡,才能真正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让直播电商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更好服务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