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终于判完了,2024年博白这边闹的那件,就是因为王某无证行医,害得杨某受了伤,然后程某找王某赔钱,结果闹到了法院。 博白县人民法院最后判下来了,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这个判决也给那些无证行医的人敲响了警钟,告诉他们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事情是这么个情况,2024年王某在广西桂平市开了个“玉林扶生堂医馆”,说是自己是王氏医家的传人,祖传秘方有多神都吹上天了。程某听了心动了,花了27800元加盟费,在平南县的一个镇上开了加盟店。结果呢,王某跟程某都没有行医执照。 一审法院审理后发现,两人都没有资质,而且王某还给程某提供自己做的药膏给病人用。后来在派出所调解下,程某跟杨某达成了赔偿协议。法院认为这个协议有效,就判定程某和王某要一起赔钱。因为程某在这事里过错更大,所以要负60%的责任,王某负40%。 按照比例算下来,王某得把43600元赔给程某,别的要求法院没答应。王某不服气,就上诉了。二审法院听了之后觉得一审没错,维持了原判。 这个判决跟最高法发布的那些非法行医案例精神很像。最高法说了,明明知道别人没证还行医还去帮忙的人一样要担责。另外还有宋某敏的案子里提到过,无证行医是违法行为,不仅得赔钱还可能被罚甚至坐牢。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那种好几个原因导致一个结果的医疗损害案子,法院可以按过错大小来分责任。这次判得很合理也很准确。 这个案子给咱们提个醒:不管是无证行医还是私自配药都是违法的。大家伙儿看病别图便宜找那些所谓的“神医”或者“秘方”,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得放在第一位。法律不是闹着玩的,医疗安全不能存侥幸心理。这个判决就是要震慑那些干坏事的人,真正保护好老百姓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