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又变卦了,这事儿就是换了个路子。

玉渊谭天说,这事儿得先把背景捋顺了。2月22日的时候,美国那边20号一天里出了两件大事。第一件就是最高法院给了美国政府一锤定音,他们依据那个《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搞的关税,被法官们认定是没了法律依据。这下可好了,在美国政府也面临法律压力的情况下,他们赶紧给老百姓发了个行政令,决定把那些已经实施的关税都停了。 第二件事儿就是换了个路子。政府这边马上又盯上了《1974年贸易法》里的第122条。按照这条法律的规定,要是出现了国际收支上的大问题,总统可以在150天里设个关卡收点钱或者搞配额限制进口。所以白宫这次的行政令里说了,咱们要给进口的货物弄个10%的所谓“临时关税”,时限也不长就150天,不过这次没几家能免得了税。这事儿才过了十几个小时呢,美国又变卦了,说要把那个税率给干到15%。这么一看,咱们美国这会儿手里的关税工具正在从那个老的IEEPA慢慢换到这个新的122条上去了。 围绕着这个变化,有几个问题得给大家理一理。首先是看那些原本要停的税都有啥。既然法院判了IEEPA下的关税没法律依据,那美国自己也得说要把这些相关的关税给砍掉。那具体都包括啥呢?从去年2月份到现在,美国主要是按IEEPA向咱们中国加了两种新的税。一种叫“芬太尼关税”,现在对中国收的是10%的税率;另一种叫“对等关税”,现在也收10%,剩下的24%暂时先不说了。按照美国政府的说法,这些基于IEEPA收的钱要尽快停掉。 再看一个问题就是以前收上来的钱咋处理?这次两种IEEPA的税都收了将近一年了,那些被非法收走的税款到底归谁?理论上说判决出来后进口商是有权去要退税的。中国政法大学的史晓丽老师告诉谭主,虽然这次最高法院判决和行政令都没直接说退不退以前收的那些IEEPA关税,但是按美国海关法的规矩进口商是有权利去海关申请退税的。实际上呢?这些关税钱最后多半还是落到了美国企业和老百姓的头上。美国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算过一笔账说,在2025年前11个月里如果看整体水平的话外国出口商最多也就是承担了大约14%的关税费用,这就意味着大头都被美国的进口商给背走了。 最后就是咱们看看美国还能不能再拿IEEPA去坑全世界了。现在看来这条路子好像已经行不通了。最高法院是直接下了结论说收税收钱这种大事儿得国会说了算。IEEPA虽然给了总统在国家紧急的时候去处理那种特别的外国威胁的权力,但没给他在和平的时候随便收关税的许可。法官们还用了“重大事项原则”强调只要涉及到重大的经济和政治影响就必须有国会的清晰命令才行。 不过美国政府那边倒不慌他们说就算不用IEEPA也行啊咱们还有别的法儿嘛。他们搬出了《1930年关税法》《1962年贸易扩展法》《1974年贸易法》等一大堆法律来说事。这次他们决定用的就是那个很久没用过的《1974年贸易法》里的第122条来实施这个所谓的“临时关税”。 但问题在于这些旧法律里头都写得挺严的也不是随便就能用的。要是光为了替代IEEPA关税就强行搞个新名头的进口税那肯定要把美国企业和消费者给坑惨了还会引发一大堆新官司浪费法院的资源而且这个伤害越大代价就越得由美国老百姓自己来扛。 美国最新加的这个所谓“临时关税”实际上是借用了那个老掉牙的《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理由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美国的国际收支失衡”特别是想解决巨额的贸易逆差问题。但第122条的适用前提必须是国际收支出现了根本性的问题而法律上判断这个的依据可不光是看货物贸易逆差那么简单还得包括资本流动和服务贸易这些整体情况呢这么一琢磨等这新关税生效之后很可能又会像以前一样被人告上法庭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