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一女职工怀孕后旷工被法院判赔8.46万

前些日子,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把2014年开始的这个案子给办结了。2024年9月,张女士是入职某咨询公司当文员的,当时约定工作地点就在贺州市。这么多年她都一直在那儿工作、生活。后来她怀孕了,就把这个事儿告诉了公司。公司借口说她业绩不好,又说要保障她的生育安全,没和她商量就强行让她跨市调岗。调的那个地方离贺州市有几百公里远呢,根本没法好好照顾家里,也没法照顾身体。张女士不同意这调动,几次找公司反映问题、要钱都没人搭理。 无奈之下,她只好接着在原单位打卡上班。结果公司倒打一耙,说她故意旷工。张女士不服气,就去申请了劳动仲裁,后来双方又闹到了法院。法院看了半天觉得不对劲,觉得公司在她怀孕的时候这么折腾她太不人道了。张女士坚持在原岗位上班是对的,不算旷工。公司因为这点事就辞退她是违法的,所以最后判了公司赔8.46万元给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