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启动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并对2023年度集群开展复核

问题——新型工业化背景下,如何提升中小企业集聚发展质量、形成更具韧性的产业链协同能力,是各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面临的现实课题。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作为推动专业化分工、促进协作配套和加快技术扩散的重要载体,既需要持续扩围增量,也需要适时“回头看”,防止称号化、数字化、形式化倾向,确保政策资源精准投放、示范效应真正发挥。此次工信部同步部署“推荐+复核”,说明了以制度化方式推动集群建设兼顾“增优”和“提质”的导向。 原因——从政策逻辑看,《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明确了集群认定标准、程序和管理要求。随着各地培育集群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申报数量与质量同步上升,对评审组织、材料真实性、指标可比性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已认定集群也可能因产业环境变化、企业迭代升级、要素配置调整出现指标波动,需要通过复核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维护政策公信力。通知要求省级部门开展实地抽查、严格把关,并提出对西部地区在符合标准基础上可适当放宽,兼顾发展阶段差异与区域协调。 影响——从工作安排看,推荐申报实行自愿原则,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为申报主体组织填报材料并逐级报送;省级主管部门受理后开展初审和必要的实地抽查,在符合认定标准基础上择优推荐。推荐数量上,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不超过8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不超过2个,超额报送不予受理。该机制有助于引导各地从“拼数量”转向“拼质量”,推动资源向基础较好、特色更强、协作更紧、带动更广的集群集中,也便于沉淀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复核方面,已公告的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需参加本次复核,由县级主管部门作为复核申报主体提交材料;省级主管部门对照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必要时开展实地抽查,通过初审的报送工信部,未通过初审的需说明原因。此安排发出明确信号:集群认定并非“一次性荣誉”,而是持续改进的“年度答卷”。对不达标或管理失序的集群,将面临退出或整改压力,进而倒逼各地完善治理能力与服务体系。 对策——通知强调严格依据《暂行办法》涉及的要求和标准,稳妥推进推荐与复核,并对虚假填报、隐瞒违法违规行为明确“零容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围绕落实这一要求,各地组织实施中可把握三上重点:一是强化县域统筹与数据基础。县级部门作为申报主体,应完善对企业、项目、产值、创新能力、公共服务平台等核心数据的日常监测,提升材料支撑的完整性与可核验性。二是突出“特色”和“链式”导向。集群建设应聚焦优势细分赛道,突出上下游协作配套、主导产品竞争力和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成效,避免“面面俱到”的泛化申报。三是健全省级把关机制。省级部门既要初审中严格对标,也要通过抽查核实、专家评估、风险排查等方式提升评审公正性与透明度,确保择优推荐经得起检验。 前景——从长远看,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高质量发展将深入促进区域制造业优势重塑与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一上,集群化有助于降低中小企业创新成本,推动工艺改进、产品迭代与数字化转型扩散,增强应对外部冲击的韧性;另一方面,集群可带动就业与县域经济发展,培育更多“以专促强、以链聚群”的增长点。随着推荐与复核制度常态化、规范化推进,预计各地将更重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新资源导入、标准质量提升及绿色低碳转型,以更高水平的产业组织形态支撑新型工业化。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是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工信部此次开展的双年度申报与复核工作,既是对既有政策的延续完善,也是在新阶段推动中小企业做优做强的制度安排。随着工作深化,我国中小企业有望在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道路上取得新进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更有力支撑。下一步,如何完善配套政策、优化服务机制、持续激发中小企业活力,仍需各方持续关注与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