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对直播电商的经营行为、平台治理和内容合规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其中,数字人主播等技术生成的人物形象和视频被纳入监管范围,平台和运营者需要进行标识并持续提示消费者。这个举措既回应了数字人直播快速发展带来的现实治理需求,也为行业从无序扩张走向规范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当技术发展遇上制度规范,数字人直播正处于从无序扩张到有序竞争的关键时期;这次虚拟与现实的边界厘清——不仅关系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更是对技术伦理的一次重要调整。如何在创新活力与风险防范之间找到平衡,将成为检验数字经济治理能力的长期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