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人文体现,旨在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罪犯给予必要的医疗照顾。然而,此制度在实际执行中也面临新的挑战。温州市瓯海区近期查处的一起案件,深刻揭示了保外就医工作中存在的漏洞。 罪犯袁某某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由于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法院依法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然而,获得这一机会后,袁某某却打起了歪主意。他虽然定期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病情,但实际上采取了"故意不治疗"的策略。医生多次建议其住院调整用药,他充耳不闻;医生警示其血压血糖控制极差,他既不购药也不按时服用。他的唯一目的就是让医生开具"病情证明",通过维持病情不愈的假象来逃避刑罚执行。 这种"纸面治疗""虚假就医"现象的出现,反映出保外就医监管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司法工作人员起初未能及时发现异常,直到瓯海区检察院调取就医购药记录后才发现端倪。除了一周的住院记录外,袁某某数月内没有任何购药、就医记录,这与其声称的"病情未愈"明显不符。检察官随即走访医院,主诊医生证实:"他每次来都只想要病情证明,坚决不肯住院治疗。"面对铁证,袁某某最终坦白了真实意图。 真相查明后,检察院依规向病情诊断机构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对罪犯病情治疗情况的审查。经诊断,袁某某病情未经规范治疗,不属于"久治不愈",不符合保外就医的医学条件。社区矫正机构随即提请收监,法院作出收监执行决定。讽刺的是,被收监后仅一个月,通过定时监测、规范用药、饮食调理和规律作息,袁某某的血压血糖便稳定在正常范围,头晕、胸闷等症状也得到缓解。这充分说明,他之前的"病情不愈"完全是人为造成的。 为了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瓯海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卫健局等部门,于今年1月5日共同出台了《关于规范罪犯保外就医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这一意见将检察实践中形成的"全链条审查""治疗过程前置核查"等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明确了审查标准,强化了部门协同配合,健全了长效监管机制。 瓯海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标标指出,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的核心是"在严格监管下,充分保障患病罪犯生命健康权"。这一表述准确把握了制度的平衡点:既要彰显法律的人文关怀,更要守住刑罚执行的公平正义底线。新的规范意见通过明确的制度设计,确保了这一平衡的实现。
保外就医制度表明了法治中国对生命健康权的尊重,也考验着刑罚执行的公平与严谨。对"只要证明不要治疗"的行为及时纠偏,并通过协同机制把治疗过程纳入可核查、可追溯的治理链条,既是对制度善意的守护,也是对法治底线的坚守。让每一次"暂予监外执行"经得起事实检验、程序检验和社会检验,才能在司法温度与正义尺度之间实现更高质量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