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阶段,如何衡量干部政绩、如何让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群众,是基层治理和政策落地面临的现实课题;一些地方在抓落实过程中,仍有重“显绩”轻“潜绩”、重速度轻质量、重材料轻实效的倾向:有的项目追求短期“看得见”,却忽略群众日常急难愁盼;有的工作“层层加码”增加负担,影响一线服务效率;还有的政策执行一刀切、简单化,造成资源错配和治理堵点。这些现象不仅削弱群众的政策获得感,也会消耗政府公信力和治理效能。 原因:产生偏差的根源在于政绩观发生偏移。一是价值取向不够坚定,把“做给上面看”放在“做给群众用”之前,忽视政绩的人民属性。二是工作方法不够科学,调查研究不扎实,对基层情况掌握不细、对矛盾成因研判不足,导致措施与需求脱节。三是考核导向和激励约束不够精准,个别地方仍以短期指标、外在呈现作为主要评判依据,促使部分干部倾向“快出成果”“出大动静”。四是治理能力和作风仍需提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些环节反复出现,造成“忙而无效”“干而不实”。 影响:政绩观不正,直接影响民生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对群众而言,办事便利、养老托育、矛盾调处、就业增收等问题若不能及时解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会受损,基层矛盾也可能积累外溢。对治理体系而言,资源若被用于“造景观”“拼场面”,会挤压公共服务和基层能力建设投入,形成低效甚至无效支出。对干部队伍而言,若以短期“亮点”替代长期“打基础”,容易滋生急功近利,削弱干部敢抓敢管、久久为功的定力。从长远看,偏离人民立场的政绩观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不利于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也难以形成可持续的制度供给和治理韧性。 对策: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关键在于把“为人民”落实到可操作、可检验的制度安排和工作链条上。 一要把人民立场作为第一标准。决策前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围绕群众关切建立清单化、项目化推进机制,聚焦“养老是否便利、服务是否高效、矛盾是否化解、环境是否改善”等具体感受,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尺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明确责任主体、办理时限和回访机制,形成闭环管理。 二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社区网格、企业车间、田间地头,紧盯矛盾集中点、需求高发点、政策落地薄弱点,听真话、看实情、算细账。对不同群体诉求分类研判,既推动共性问题的制度性解决,也做好个性问题的精准纾困,避免“拍脑袋决策”“一阵风治理”。 三要以实干导向纠治形式主义。把更多时间和资源用在解决问题上,精简不必要的台账、留痕和会议,能合并的合并、能下沉的下沉、能数字化的数字化,真正让基层从“填表应付”回到“服务群众”。对“重包装轻落实”“重汇报轻成效”等问题,通过明查暗访、问题通报和责任追究形成震慑。 四要优化考核评价,突出群众评判与长期贡献。完善以实绩为核心的评价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治理效能、风险防控、生态环境等长期指标权重,鼓励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对“潜绩”给予制度性认可,允许探索、宽容失误,推动形成敢担当、善作为的正向激励。 五要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与协同效率。推动资源、力量、服务向基层倾斜,完善“一网统管”“接诉即办”等机制,提升快速响应和跨部门协同水平。对民生事项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确保每一笔投入都能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改善。 前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随着各地把人民评判贯穿政策全流程,把调查研究融入治理日常,把长期主义落实到考核导向和干部作风中,更多“看得见的变化”将体现在社区街巷的便民服务、基层矛盾的源头化解、公共资源的精准供给和发展成果的普惠共享上。可以预期,随着制度更成熟、执行更有力,务实担当将成为主导,基层治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也将持续提升。
政绩观是一面镜子,照见党员干部的初心与担当。唯有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把实干落到细处、把民心记在心上,才能交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答卷。新征程上,每一位干部都应以实际行动诠释“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内涵,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