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司“锁座”锁定经济舱

航空业复苏,竞争激烈,航空公司推出了不少新的经济舱服务。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专家发现,有些航司通过“锁座”模式锁定经济舱座位,只给付费旅客或高级会员使用。这可是违法的行为。根据《民法典》,旅客运输合同规定,承运人必须保证把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还得给一个符合标准的座位。消费者购买了经济舱票就等于签订了合同,虽然没明确座位号,但有权获得该舱位普遍标准的座位。航司把部分好位置单独划出,设置付费或高门槛会员才能使用,这就是把本来含在基础票价中的服务拆开来卖,缩减了普通消费者的权益。这种做法就好比是把基础服务的一部分拿出来单独收费,改变了经济舱服务的对价内容。消费者反映,在购票时根本看不出来经济舱里哪些座位被锁定了、收费多少、还有哪些免费位置可选。这种信息不透明让消费者难以全面了解所购买票价对应的座位权益。航司以付费能力或会员等级作为获取经济舱座位的优先条件,客观上形成了对普通消费者的区别对待。如果没告知清楚或者没提供替代选择,这种区别对待可能构成不公平交易。航空运输是公共服务性质较强的领域,经营自主权必须建立在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真正的服务差异化应该是提供超出标准合同约定的增值内容,而不是把基础服务拆分开来卖。这起“锁座”事件提醒我们要在市场化运营中坚守契约精神、维护交易公平。航空公司探索多元化服务提升收益能力没什么问题,但必须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益。只有让旅客明明白白消费,获得与票价相匹配的服务,才能体现出航空公司应尽的法律义务和商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