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安徽铜陵那边有个12岁的小娃在公园打乒乓球,没想到给人撞倒了,这事闹得挺大。老奶奶78岁了,胫骨骨折鉴定成九级伤残,孩子家长被索赔了10.8万元。法院判下来是双方各担50%责任,所以家长要出4.8万赔偿款。 不过家长不太服气,打算上诉。他们觉得公园乒乓球场地没围栏也没提示标语,孩子是在正规地方打球,反倒是老奶奶自己从身后穿过捡瓶子闯进去的。这就把运动自由和老人安全的矛盾给撞出来了。 支持家长的人觉得老奶奶这是碰瓷;支持老人的则觉得监护人有责任。法律上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了事监护人要赔。这次法院是因为双方都有错才定了各一半的责任。 其实这事儿给大家都提了个醒: 孩子打球得小心点;老人走路别乱穿;家长看好孩子;公园要搞好设施。大家都多留意点、多包容点,公共空间才能更安全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