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昆明,有个23岁的女孩做了一件傻事,为了爱情,她把男友的名字纹在了自己的胳膊上。当时她肯定觉得这是一种对感情的坚贞承诺吧。没想到,这段感情很快就结束了。分手后她很后悔,因为以后还要嫁人啊,就把那个名字给洗掉了。 这件事让我想起另一个故事,一个姑娘也是因为爱美去纹身,结果却因此在感情里碰了很多钉子。为了以后的生活,她只好去相亲。那些红娘也很无奈地给她建议,找个也喜欢纹身的男生,两个人就有共同语言了。但是那个姑娘却一口拒绝了,但是又好像心里有点动摇。 其实啊,纹身本身并没有错,只是有人对它有偏见。既然选择了纹身,就要准备好面对别人的看法。再说了,把前任的名字刻在身上,除了显得幼稚点真没啥好处。你们觉得呢?要是你们喜欢的人身上有纹身,你们能接受吗?